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

路邊休息 無故遭警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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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休息 無故遭警盤查

更新日期:2010/05/05 04:11
〔記者胡健森/礁溪報導〕宜蘭縣讀者李先生投訴說,他幾天前騎車經過礁溪市區,因為覺得累了便在路邊休息,卻遇上警察臨檢,他質疑警察恣意臨檢是欺負老百姓;對此,礁溪警分局表示,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執勤員警只要告知當事人事由即可臨檢,但會要求員警在態度、口氣上多加注意。
李先生說,他前幾天因為騎機車累了,便將車子停好後坐在路邊的公共區休息,也沒喝酒,卻突然有員警上前要求臨檢;李某不滿地說,在沒有重大犯罪嫌疑情況下,警察怎可濫用職權,隨便在路邊臨檢?
礁溪警︰會要求員警注意態度、口氣
礁溪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宇桓解釋說,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只要基於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都可以依法查證民眾身分;如果當事人拒絕配合,警方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處,或是將當事人帶回警局盤查3小時。
陳宇桓說,對於員警執行臨檢時的態度、口氣、用語等,都會特別注意及要求,以減少被臨檢民眾心中產生不愉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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