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酒駕加收強險費 每次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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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加收強險費 每次2100元

車借他人酒駕 車主增加保費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強化酒駕責任,金管會昨天表示,將在「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表」新增「酒後駕車加費」規定,若車主一年內有一次酒駕被取締紀錄,隔年保費就加二一○○元,兩次即四二○○元,以此類推且無上限,如果是一人多車,每輛車的保費都會因酒駕而增加,明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金管會強調,新措施將採「從嚴認定」,將汽車借給別人而發生酒駕取締,隔年保費增加也會算到車主身上。
強制汽車險具有強制性,所有車主都必須投保,不論車禍肇事者有無過失,受害人均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累計沒有上限 每年重新計算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強制汽車險的被保險人酒駕紀錄,將納入保費的加費因子計算,初期先以汽車族為對象,暫不納入機車族;加費方式是以前一年度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二一○○元),每年重新計算,若一年酒駕三次,隔年保費就增加六三○○元。
陳開元說,目前強制汽車責任險平均保費約為一七○○元,未來只要一次酒駕,增加的保費金額就比原保費還多,還不包括其他交通罰鍰以及相關刑責。目前汽車駕駛酒駕罰款從一萬九千五百元起跳。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發生酒駕取締案件約四萬件,明年新增酒駕加費之措施後,預估整體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一年可增加八五○○萬至九○○○萬元。
若有多輛車 保費將合計增加
保險局官員表示,這項新措施是採取嚴格標準,如果「一人有多車」,例如某人擁有三部汽車,某天開著其中一輛遭到酒駕取締,隔年保費是每一輛都要增加,三輛合計加六三○○元。此外,「換車」前一年有酒駕紀錄,原本的舊車必須加費二一○○元;如果車主換新車,車主同樣還要再付一次加費二一○○元,不會因換車就躲掉加費規定。
至於機車族為何未納入加費範圍?官員表示,因為機車的強制汽車險保費平均約六○○多元,且機車族人數遠高於汽車族,換算加費因素後,初估只有幾十元而已,能發揮的效益有限,但不排除未來把機車族納入酒駕加費的對象。
汽車族為對象 明年三月實施
陳開元說,本方案先預告後,再提請保險費率委員會進行審議,可望於今年底前完成「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表」之行政程序作業,明年三月開始施行,不溯及既往、只適用新案件。

北市公告地價 豪宅區商圈漲最大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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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告地價 豪宅區商圈漲最大

台北市地政局下個月,將公布一百零三年台北市地王、地后、及土地現值,今天(五號)地政局也舉行作業說明會,地政局表示,隨著去年八月實價登錄上路,明年台北市的公告土地現值,將以實價登錄資訊為主,全台北市十二行政區明年的公告地價,都呈現上漲,其中以豪宅區、精華商圈、都市更新地區、重大公共建設開發區等,上漲幅度最為明顯。(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長曾錫雄說,台北市一百零三年的公告地價調查期間,是從去年九月二到今年九月一號,也因為實價登錄已經上路,明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會以實價登錄買買案件實際資訊為主,而分析明年台北市公告土地現值,呈現「量平價漲」,交易量三萬八千多件,比前一年只減少五十六件,不過價格十二個行政區都呈現上漲趨勢,以大安、信義、中正區為例,因為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完善,加上信義線即將通車效應,地價上漲;中山、松山、南港區則因為松山機場開發、松山南港鐵路地下化、還有松山線明年通車,明年公告地價也會上漲;內湖、士林、大同區受到重劃區發展成熟、加上影視音產業園區、雲端產業園區等,公告地價上漲;至於萬華、文山、北投則是因為士林北投科技園區、加上最近陸續規劃萬大線,調查結果地價也呈現上漲。而漲幅較大的區域,包括都市更新區域;新興開發區如內湖重劃區等;重大公共建設開發區如南港、松山、萬華車站BOT、及信義線、松山線、大巨蛋週邊;還有豪宅區域,包括信義計畫區、仁愛路、士林天母、美麗華週邊一帶,漲幅比較大;另外精華商圈信義、永康、頂好商圈等,公告地價上漲幅度也會比較明顯。
科長曾錫雄說,明年一百零三年的公告土地現值,因為有實價登錄的透明資訊,更能掌握地價脈動,所以明年公告地價的漲幅波動,會比往年大一點,至於明年公告地價,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平均公告地價都會上漲,幾乎沒有下跌的區段,除非是因為都市計畫變更使用強度變動,才有可能有下跌區段。

年年調漲 老百姓最大輸家 [政府年年大幅調高公告土地現值.不漲的話多屋者更得瑟.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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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調漲 老百姓最大輸家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設計系教授、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暨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張義權表示,政府年年大幅調高公告土地現值,其實最大輸家是老百姓、只有「3壞1好」,不論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地上權土地的地租,都將產生同步被墊高的連鎖效應;只有政府是最大贏家。
張義權表示,台北市大幅調升公告土地現值,其中利空有3:首先,公告現值調高,相對也拉高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提高出售不動產的賣方其土地增值稅賦,自103年1月1日起出售房地產者適用。 其次,每3年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也將隨著公告現值調幅而逐步拉高,相對也墊高老百姓每年繳納地價稅的負擔。
第三,公告現值帶動公告地價跟著攀升,近年相當盛行的地上權不動產,將來承租地上權50年或70年的許多開發者,每年繳交的地上權地租,都將隨著公告地價每3年調升一次,而逐漸提高地租負擔。目前國產局已調整開發者每年繳交地租為公告地價的3.5%;但很多政府部門和公營事業,都維持在5~6%的地租,等到50年或70年下來,將是相當可觀的一筆地租成本。
至於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政府每年大幅調升公告現值的好處則有1個:不動產抵押品向銀行借款時,其不動產擔保品價值可望會提升。不過,最後銀行還是會依扣除土地增值稅後的淨值,據以評估融資額度,所以最後消費者還是未必會佔到便宜。
張義權認為,其實政府才是每年大幅調高公告現值的最大贏家,所有稅收、地租統統一手包攬,老百姓一點都沒有甜頭可嘗,就算地王、地后,也沒啥高興的必要。苦的是一生擁有自用住宅一屋的老百姓,隨著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調高而每年繳納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地價稅,長久下來,負擔沈重,也算是懲罰性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