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列名調查局外逃十大經濟通緝要犯的前立委、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日前被大陸上海市公安局派員跨省到遼寧省大連市將他緝獲,調查局接獲通報後,昨天派員將他押解返台歸案,並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偵訊後,漏夜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王志雄,再次展現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成果。
至於王志雄的父親、前高雄市長、中興銀行董事長「南霸天」王玉雲,一度生死成謎,王志雄昨日接受詢問時表示,父親王玉雲已於二○○九年過世。調查局說,王志雄因涉及背信、銀行法、洗錢、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六起弊案,遭台北地檢署、台北地院、高雄地檢署通緝。
王志雄涉嫌於八十七年三月間,為穩固中興銀行經營權,違背職務與前禾豐集團負責人張朝翔協議,以違反該行授信規定並利用禾豐集團提供四名不知情員工方式,向中興銀行超貸新台幣二億五千萬元後,購買中興銀行股票一萬四千張給王志雄維持中興銀行經營主導權。
八十七年十一月起因貸款延滯繳息,且因中興銀行股票下市,無法交易,致使中興銀行全體股東損失二億五千萬元。王志雄涉嫌背信案經調查局北機站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廿六日偵辦。但王志雄先於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搭乘港龍航空班機至香港轉赴大陸。
另北檢懷疑,中興銀行及王志雄勾結亞世、榮周、台鳳、漢陽、禾豐、台融等六大企業集團,違反授信規定,違法貸款高達一百廿六億餘元,造成九十七億元呆帳,王志雄另外涉「生活通訊」違反公司法案。台北地檢署於九十三年五月廿六日、台北地院在同年十二月廿日分別發布通緝在案。
王志雄潛逃大陸後,曾於九十六年三月廿六日及九十八年四月九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證處提出申請委託書公證書,委託在台友人處理有關他在台民事事項,並於委託書上載明現居住於上海市,以工作原因無法回台灣辦理相關事宜。王志雄跨海委託律師訴訟,在台灣打贏「返還股款」民事官司,獲得八千萬元求償,卻不願面對遺留台灣債務及官司,嚴重違反社會公義並引發強烈民怨。
最近上海市公安局發現王志雄人在遼寧省大連市,經多日埋伏跟蹤,前往遼寧省大連市逮捕王志雄。
調查局遣返專組幹員在前天下午抵達上海市,並於昨天與上海市公安局辦理遣返罪犯交接作業後,於晚間九點卅五分搭乘華航CI504班機押解戴著手銙、神情落寞的王志雄返台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