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如廢核四 台電:營運面臨困難

0 意見

如廢核四 台電:營運面臨困難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台電公司今天表示,「廢核四」形同宣告破產,營運將面臨債信評等受損,造成銀行抽銀根,資金調度發生困難,恐無法正常採購燃料影響正常供電及在建工程延宕等骨牌效應。
反核人士及民進黨要求「廢核四」,依會計準則規定,未來可能為公司帶來收入的支出才能列為資產,如「廢核四」就不可能有運轉供電的可能,需將已投資金額一次轉列損失。
台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指出,核四總預算為新台幣2838億元,目前已執行2700多億元,尚未列入公司財務報表,如加計至民國102年底累積虧損2084億元,將超過其資本額3300億元,台電馬上要面對公司法第211條「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扺償其負債時,董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的危機。
李鴻洲說,「廢核四」對台電財務影響非常大,恐會產生骨牌效應,不僅債信評等會被調降,導致銀行抽銀根,影響國內金融市場穩定外,也會讓台電營運資金調度發生困難。
他表示,如台電資金週轉不靈,恐會讓興建中的工程承包商、供應商產生疑慮停工,也會無法購買發電所需的燃料,影響電廠運轉及正常供電。
台電公司至3月底止資產為1兆8960億元,負債1兆7137億元,權益1823億元;未年一年內要償還的債務為3911億元。1030426

更違憲條文失效 內政部因應 [2014/04/26.103/04/26]

0 意見

都更違憲條文失效 內政部因應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都更條例違憲條文今天失效,根據內政部提出因應措施,從今天起,各地方受理中的事業概要個案暫緩審議,且暫不受理申請案。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將失去效力。
行政院已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但未在期限內完成修法,都更條例違憲條文確定今天起失效。
內政部對此提出因應:今年4月26日以前已申請尚未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的事業概要案,於4月26日後,因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同意比例已失效,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中的個案均先暫緩審議,等違憲條文在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後,續由各地方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補正同意比例,再續行審理。
今年4月26日以後,各地方主管機關暫不受理事業概要申請案,等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同意比例規定於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後,再據以受理。
內政部表示,4月26日以前已報核尚未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都應依大法官釋憲意旨及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行聽證。
內政部說,有關都市更新案件舉行聽證的方式、通知對象、應檢附資料等事項,將由內政部訂定都市更新聽證作業補充規定,供各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參考。10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