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 星期三

日月光汙染後勁溪案更一審宣判 , (全判緩刑, 不用補救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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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4 10:39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日月光排廢水汙染後勁溪,更一審高雄高分院24日宣判。廠務處長蘇炳碩依廢棄物清理法判徒刑1年4月、緩刑5年。廢水組主任蔡奇勳判1年6月、緩刑4年。工程師游志賢1年10月、緩刑5年。工程師劉威呈1年8月、緩刑5年。
2013年日月光排廢水汙染後勁溪喧騰一時,處長蘇炳碩等5人被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一審時有4人被判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且獲緩刑,僅工程師何登陽無罪,二審時5被告則全被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今宣判,4被告刑度與一審一樣。(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曹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