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4萬招嘸人? 可成底薪不到2萬 [原來是這樣,剝削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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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招嘸人? 可成底薪不到2萬 作者: 康文柔、蒼弘慈╱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康文柔、蒼弘慈╱台北報導】 可成董事長洪水樹日前表示,薪資4萬仍然招募不到員工,連日來引發爭議,離職人員與在職人員親屬,紛紛上網爆料,指出可成的本薪壓得極低,強制員工每天加班,月休僅4天,加班費以時薪87.5元加乘計算。網友痛批可成是「血汗工廠」,可成昨日解釋,所謂的4萬元,本來說的就是薪資、加班與獎金。 洪水樹開出薪資4萬元、募不到人的新聞,日前躍上入口網站頭條,隨後有離職員工及在職員工親屬接連上網爆料,紛紛痛批可成說謊,指出可成底薪只有1.7萬到2.2萬元左右,每天至少加班4小時。也有留言說,「弟弟每天早上8點上班,到深夜12點下班,月收入僅有2.7萬元」。 國內最大BBS站PTT的八卦版,則有前員工貼文爆料,可成技術員的加班費計算,是以平均時薪87.5元加乘。網友推文說,清潔工的工作都有碩士搶著做,可成如果真的福利好,不會徵不到人。更有網友痛罵,「食人魚返鄉還想裝自己是海豚!...

22K蝴蝶效應 別再比爛 黃蔭基:快提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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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K蝴蝶效應 別再比爛 黃蔭基:快提高薪資 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所屬台銀、土銀、台灣菸酒公司等國營事業工會理事長,預計下周一(14日)上午向財政部長張盛和陳情,表達獲利達標但年終績效獎金卻遭砍的不滿。永豐金控首席經學家黃蔭基指出,近期「22K」風波,引起一連串「蝴蝶效應」,主政者應從提高薪資、給年輕人希望著手,將台灣社會拉出「比爛」的泥淖。 台銀高層表示,金融業是開放的市場,台銀、土銀等國營行庫都要面對市場競爭,薪資福利待遇也會被拿出來比較。若國營行庫獎金待遇偏離市場太遠,一旦景氣復甦,一定會影響人才的聘用,長期恐將影響企業的競爭力。 「這個氛圍讓人難過」黃蔭基說,追根究柢,近期風波是從22K事件引起一連串「蝴蝶效應」。媒體先突顯有工作的年輕人領22K,但沒工作的退休軍公教領52K,引起社會撻伐。 接著,開始爭議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而後開始吵台電、中油虧損卻領高額年終,最後連賺錢的央行、國營行庫、菸酒公司等...

退將春節慰問金 砍成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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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將春節慰問金 砍成六千 作者: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月12日 上午2:24 立法院朝野昨天針對民國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協商,朝野同意大刪退休將領春節慰問金近兩千萬元,並要求比照退休公務員三節獎金額度,以後每人每年只致贈六千元。 行政院宣布限縮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僅保留兩類弱勢人員維持發放,多名退役將領表達不滿,但其實他們除了「年終慰問金」外,還有一筆「春節慰問金」,一級上將可領取五萬元、二級三萬元、三級一萬元,領取的人數共二千七百四十一人。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防部總政戰局一○二年度編列獎補助費共三千四百卅一萬元,辦理退休將領春節慰問所需獎勵及慰問。 這項支出在民國九十九年以前,每年只編列七百七十二萬元,一○○年度突然暴增三倍。國防部當時解釋,是依行政院核定,對兩千九百位退除役將官,發放每人平均一萬兩千元的春節慰問金。 退休將領每年領年終慰問金又領春節慰問金,引發外界批評,據了解,總統府高層日前邀宴多位退役將領溝通,希望他們共體時艱,已取得其諒解。 ...

行政院:了解民進黨訴求 1月底提年金改革方案 [先對一招太極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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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了解民進黨訴求 1月底提年金改革方案 NOWnews – 2013年1月12日 下午2:0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民進黨113火大遊行將在明天登場,並提出換內閣、反媒體壟斷、召開國是會議解決年金問題等訴求。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12)日受訪表示,行政院了解民進黨遊行訴求,也都有具體作為;有關年金改革,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召集的年金改革小組正積極研商,預計1月底前提改革方案。 對於反媒體壟斷的部份,鄭麗文指出,行政院長陳冲已裁示,跨媒體併購既複雜且專業,務必保障閱聽讀權利,並支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制定專法規範。 鄭麗文指出,不管年金改革或制定跨媒體併購專法,討論過程都尊重朝野黨團意見,也希望未來提出修法或立法時,朝野黨團都能理性討論,讓法案順利通過。 ...

王靜瑩爭產定讞 收回5000萬屋 [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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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爭產定讞 收回5000萬屋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12日 上午5:30 相關內容 看相片  ▲王靜瑩(左)和前夫陳威陶的婚姻才維持不到4年。(資料照片)  …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王靜瑩與前夫陳威陶離婚後,為一棟市值5000萬的房屋及借款打官司。最高法院認為,陳無法舉證房子是他買的,11日判他需把房子和新台幣145萬的欠款歸還,並按月支付3萬多元的房租,直到還屋,全案定讞。 該房40多坪,位於北市忠孝東路4段、逸仙路口,登記在王靜瑩名下,是她與陳威陶在2004年10月結婚後的愛巢。2008年兩人婚變分居,王搬離該屋,隔年她提告要求陳還屋,並稱陳威陶向她借錢,還有100多萬元未還。 陳威陶辯稱,當初只是借用王的名字登記買屋,房貸都是他繳納,房屋真正所有權人是他;且曾給王靜瑩100張南港輪胎股票,市值共500萬,做為抵債,與王沒有債務關係。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房屋買賣契約簽約人、房貸借款人、房屋登記名義人都是王靜瑩,如果她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