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騰鷂:一中憲法才可避免麻煩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2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本報訊】
胡佛:一部憲法大致規範三個部分:一是國家,二是政府與人權,三是公共政策。最近常聽到一中兩憲、一中三憲的討論,這些實質都牽涉主權問題。憲法所規定的只有一個主權一個國家;要解決兩岸問題,在法理上或憲法裡,只能在一個主權上思考。現在也有主張,認為主權是可以超越的,可是到今天我看不出有這樣的一個可能。我們憲法當然有主權存在;我們憲法的主權包括大陸,大陸則說其主權包括台灣,就是在兩方面都主張主權的重疊的情況下,才有一個中國的共識,這是很要緊的。
對於主權的概念,我上課時曾和同學討論且舉例,我問:「這個包包是我的,被人拿走後是誰的?」問題很簡單,這是所有權的問題,「包包不一定要拿在手裡才是我的」,我們憲法的主權當然可及於大陸,大陸也可主張及於台灣,不能說因為這部憲法只能用在台灣,就是一邊一國了,沒辦法和大陸搭成橋樑。謝長廷講憲法各表,卻沒談到主權問題,一個中國的問題並未解決。
林騰鷂:大家對國家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