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駁回王令麟等人部分案件的上訴、且判刑定讞,力霸案主嫌王又曾的五名子女將入監服刑,刑期合計超過七十一年,但王又曾和王金世英夫婦自九十六年即滯美未歸,依然逍遙法外。
吃館子、跳舞、做足浴按摩
檢調雖鎖定兩人藏匿在美國洛杉磯,但因王金世英具美國公民身分,王又曾持依親理由護身,就算媒體曾捕捉到王又曾夫妻大方上館子吃飯,得知王又曾還愛到華人夜總會找小姐跳舞,被戲稱是「Rich Papa」(有錢老爹之意),依舊不改風花雪月生活,礙於台、美缺乏引渡條款,我司法機關拿王又曾夫婦沒轍。
檢調還掌握,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家財力依舊不容小覷。
資產逾12億元 生活非常優渥
現年八十五歲的王又曾,目前聘請知名律師在美打移民訴訟,除非官司敗訴確定,或在美犯罪遭遣返,否則要讓王又曾回台受審,並不容易。
檢方透露,王又曾通緝時效二十五年,至民國一二○年五月止;不過,他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
根據加州媒體報導,有民眾在美國聖谷黃金廣場內的一間足浴店常見到王又曾夫妻,也有居民在當地全統廣場的超市內見到王又曾,看來非常體面,精神飽滿。
據了解,遭中華民國撤銷護照的王又曾,已取得加州當局核發的身分辨識卡,雖無法出境美國,但仍可在境內搭機旅遊「趴趴走」。
此外,曾受台灣債權人委託調查王又曾的魏斯理偵探社還發現,王又曾假借跟律師討論美國移民法,卻背著王金世英到夜總會,在舞池牽著小姐的小手跳吉魯巴,還對舞小姐毛手毛腳,大方發小費。
據了解,王又曾喜歡挑晚上六點到九點時段到當地玫瑰夜總會,「舞照跳、酒照喝、女人照摸」,毫無忌憚表示自己就是王又曾,完全看不出是一名台灣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