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專訪╱楊仁壽:總統侵犯審判權 無憲政根據 自由時報 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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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人物,專訪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記者廖振輝攝) |
記者賴仁中/專訪
馬英九總統一句話,司法院長賴浩敏與新任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馬上配合要改保密分案制度,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說,翻遍憲法找不出一條總統可以干涉「確保審判獨立」的分案方法,卻做出侵犯審判權的指示,他深感遺憾。
基層法官與民間司改會認為保密分案不透明,有隱匿責任問題,楊仁壽表示,這是把保密分案曲解為秘密分案,保密分案的方法很公開,並能把關說壓力阻絕在審判之前。
記者問:為什麼選在卸任交接典禮上放砲?
退休前清抽屜 撕毀關說資料
楊仁壽答:退休前清理辦公室抽屜時,裡面好多關說信件或資料,我愈撕心裡愈難過,心想「我們的社會還是這樣子」,我把一件件編上日期,擺在櫃子內。很多人認為院長可以干涉審判,事實上不行,我非常堅持審判獨立。
如果現在的保密方法被衝破了,將來對人民非常的不公,維持住保密分案,審判可以有一個清淨的空間,法官能專心努力辦案,其他無所掛慮。
我
現在已經是老百姓,不再碰司法,出來講這些是做「應該做的事」。之前有同仁勸我,說我出來講犧牲很大,因為總統說制度要改,要他不改機會渺茫,也有媒體輿
論或其他人會出來批我,我說,為了國家人民,仍要盡自己的力量,即使滿身傷痕也沒關係,而且這是最後一個機會了;至於講出來後大家睬不睬、總統會不會煞
車,不得而知。
有人質疑我為什麼不將關說者身分曝光,這是因為關說的人不會把自己名字留在資料上,有些是只提供二審判決,用口頭拜託,我若公布,人家會說他是有冤要伸、只是要法官依法判決等,徒增紛擾。
問:能否說明保密分案的起源與立意。
答:
非常久了,台灣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長謝瀛洲時代,發生有人拿槍要射殺法官,幸而未遂,這件事讓謝院長想到,法官堅持審判獨立,但沒有給他們安全的審判空間,
接著後來台灣關說風氣日盛,尤其碰到有權的人想來影響司法,或是立法院審查預算的人,各方面都有,從而催生出保密分案制度。
問:一、二審可以公開,為何最高法院不行?
答:
一、二審是事實審,要開言詞辯論庭公開審判,法官坐在庭上,大家看得一清二楚,沒有辦法保密。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書面審,可以實施這制度,遇到需要開言詞
辯論時,法官身分也會公開,因此想出一套方法,就是準備成熟,先將判決書寫好,會提出來辯論的見解有幾種就寫幾份,辯論後合議庭馬上評議,決定了採行的見
解,馬上公布判決,完全沒有關說的時間和空間。
因此書面審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懲會三個終審機關,都是保密分案,大法官會議雖無其名,也有保密分案之實。
問:反對者質疑,有關說就拒絕啊,為什麼一定要保密?
答:雖說不用理會就好啦,但公開後,最高法院法官會受到很多騷擾,甚至有人會找到法官家裡去;一、二審因為無法保密分案,已多次發生違法的事情,最高審判機關只要發生一件,整個司法公信力都會垮掉。
一、二審同樣會受到不當關說壓力,但衝擊性較小,最高法院是終審機關,壓力特別大,用打仗術語形容,這是兵家必爭之地,勝負關鍵所在,一淪陷就全完了。
還
好有保密分案,這些壓力只到院長,不會到法官身上,可是一旦制度打破,以後法官會明顯面臨關說衝擊,辦案之外,還得去承受這些壓力;而且會有人做文章,可
能會說法官和某某人有關係,說東說西,一個審判者的清淨空間就沒了。現在已有最高法院法官說,如果公開,他滿六十就要退休不幹了。
問:制度打破,會不會政治黑手也伸進來?
廢除保密分案 法官易受施壓
答:這種事不能說不可能。大家說改革,都說是為了人民利益,實際上它的動機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既然是談司法改革,我寧願認為動機是純正的,但不可否認,打破現行制度,政治的黑手確實比較容易伸進來,比如施壓或利誘「看你想不想升啊,要不要遷調」等。
問:保密分案遭質疑不透明,會隱匿責任,當事人也不能依法聲請法官迴避。
答:
保密分案的事務分配方式是公開透明的,先由分案書記官把案件密封袋內,外面掛一個號碼,再把一袋袋送去分案,分案法官依電腦亂碼分給法官承辦,分案法官只
知道某一袋分給某一法官,不知道裡面的案號,分案書記官則只知道當事人,不知道分給哪一個法官,分案方法十分清楚。秘密分案才是自己在那邊分,黑箱作業,
有時是首長指示分給誰就是誰。
法官身分不被公開,他可以仔細專心的閱卷,擬出初稿後,隨即由合議庭五人評議,大家充分討論,評議完馬上通知當事人。因為是合議制,五人共同負責,判決書公布後,庭長和法官的姓名都在裡面、都會公開出來,判決結果要接受各方指教與批評,沒有匿責或逃避監督的問題。
至於法官迴避有兩種,一是依法主動迴避,如果該迴避未迴避,判決結果出來馬上會被發現,將受處分。另一種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一般是開庭時認為法官偏頗等理由提出聲請,不過最高法院原則上採書面審,沒有這方面問題。
問:改革派認為審判獨立與案件是否判無罪,與保密分案無關,而且個案才要審判獨立,他們改革的是制度,你的看法?
答:
憲法八十條規定,法官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謂不受任何干涉,可以免於被干涉的任何方法都和獨立審判有關,憲法已規定得如此清
楚,所以不能講說具體個案才要審判獨立,這種觀念太狹隘,保密分案可以讓干涉個案的情況干涉不了,這個方法有助於個案的審判獨立。
既然口口聲聲說要維護審判獨立,明明可以排除關說的制度,總統說一句話,就要把它拉開,一、二審是沒辦法,三審可以防卻不防,讓任何人都可以來干擾,最後讓人民來承擔後果。
問:楊鼎章院長認為,保密雖能阻絕關說施壓,但被外界質疑逃避監督,若因此失去民心,得不償失。你認為如何兩全其美?
答:這件事起於非常短的時間,總統日前約見楊的時候,才講出要改保密分案;所以應該要慎重才對,要讓人民了解,經過充分溝通討論,大家充分了解之後,再看採怎樣的方法最適當。
若驟然公開,關說紛至沓來,等出了問題,是不是再來說好像當初的制度較好。因此我認為,推動改革要周延,要多傾聽。
我也不是說一定不能改,而是應該所有庭長、法官共同討論,看時間環境情況是不是可以了,如果可以才改,還不可以就先不要。
總統真要改革 不能直接干預
問:你對馬總統、賴浩敏與楊鼎章院長有何建言?
答:馬總統將保密分案曲解成「公開審判」的反面詞,將它污名化,下令指示更改,這是侵犯審判權。總統真要改革,應放手讓司法院去做,不是先做結論,直接要求怎樣改。
當初「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來拜見,馬應該說,他會向司法院、最高法院提出,請他們討論看看更改保密分案好不好?是不是對國家人民最有利?結果一有人來,一被慫恿,就把手伸進司法,下令說要怎麼做,所以網路上也有法官說「不如我們也組一個團去晉見總統」。
賴院長有問過我這件事,他的反應讓我覺得他應該會繼續維持保密分案,想不到總統下指示,他就擋不住,儘管他說沒有壓力,我感覺他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樣。
做官只是一時 必須要有風骨
楊
鼎章是好法官,過去在最高法院當分案法官好幾年,對分案十分了然,有沒有利弊應知道得清清楚楚,結果去(總統府)轉了一圈,就接受上面的看法。所以我才
說,做官只是一時的,一個人不管如何要有風骨,認為哪個制度好,就應貫徹執行下去,既然過去沒有不對,他應該跟總統說實話。
問:改革最高法院聯盟獲得五百多位法官連署,你認為可否代表多數法官心聲?
答:他們發起時最先是說,最高法院院長要退休,應該「慎選」下一任最高法院院長,沒有說「票選」,也沒提保密分案等問題。慎選當然很好,很多人贊成就簽了,後來有數百人連署公布時,變成「票選」最高法院院長,並推動要改革最高法院。
最高院發回率 四年來已降低
事實上最高法院最受詬病的,是發回率偏高的問題,這四年多來,最高法院將刑事案件發回率從五十一%降到今日十五.四%,積案從五、六千件降到一千六百多件,再不到一年,應該就沒有積案了。
這些成績外界不一定了解,但司法院和法官應該清楚,特別是二審。以前二審法官一個月負擔三十多件,現在有時不到十件,二審法官對最高法院是讚不絕口,這次說要改革最高法院,二審只有兩位法官出來連署。
聯盟推動人是年輕法官,我看聯盟,就是年輕人要運動,他們過去也發起改革司法體制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