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5大購屋糾紛出爐 購屋前看仔細 [買房子.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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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記者葉思含 | 自由時報地產天下 – 2016年11月5日 上午9:35 分享 Plurk! 列印 ▲看屋時應檢查天花板等細節,確實掌握屋況。【文/記者葉思含】台灣購屋糾紛頻傳、類型眾多,根據最新出爐的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顯示,今年第2季前5名分別是「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房屋漏水問題」、「施工瑕疵」、「隱瞞重要資訊」以及「廣告不實」,專家表示,民眾購屋前一定要確實做好功課,避免被當冤大頭。根據最新出爐的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今年第2季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共有469件,其中又以仲介業占214件居首、建商198件次之,糾紛原因全國前5名分別為「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62件、「房屋漏水問題」53件、「施工瑕疵」49件、「隱瞞重要資訊」48件以及「廣告不實」36件。 糾紛No.1 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 不少民眾會在委託買賣期間或買賣成交時想終止契約,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終止委售或是買賣契約除與兩造間溝通、認知落差有關外,近期也和大環境脫不了關係,特別在房價波動較為明顯的時間點,很容易因外在環境與當初簽約時有所差異而出現解約行為。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則表示,民眾在簽約前應特別思考契約之不足,提出自己的要求與顧慮,與不動產經紀人討論,若屬合理或買賣雙方、不動產業者都同意,應在契約書上加以註明,較有機會在日後約束契約效力,比方說有些物件現況有些缺失,屋主口頭同意會加以修繕,若在付斡或買賣簽約時特別註明便能成為契約的一部分,最壞的狀況確實有可能終止契約 ▲簽約前應特別思考契約之不足,提出自己的要求與顧慮。 糾紛No.2...

月薪48K很難?也許問題出在… [高學歷.低薪.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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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3日 GMT+8下午2:48    瀏覽 文:歐陽姚 一名碩士畢業生,因為找不到工作,到餐廳端盤子,卻不慎將熱湯打翻燙傷客人。不料在遭到客訴時,竟然以「我一個堂堂碩士」為理由…,令人哭笑不得? 此事有二個值得討論之處,一、術業有專攻,讀完碩士,不見得端得穩盤子。第二則是,職場EQ有待加強,犯錯未掌握第一時間道歉與善後。 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位碩士生大概瞧不起端盤子這份職業吧!不過,別忘了嚴長壽先生就是從報關行小弟,一路當上飯店業的總裁。 若是受此次刺激後,能發奮努力,將抱怨轉為動力,立志要在XX年之內,創立自己的餐飲事業或當上所服務餐廳的總經理…職務,就能實踐「英雄不怕出身低」的豪氣。 *月薪未達48K? 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去年(104年)的受雇員工年薪平均逾67萬元(包含年終獎金一個月,所以67萬元要除以13個多月才等於月薪,約4.8萬元)。若收入未達此標準,是否要檢討問題出在哪裡? 阿達的學經歷都不算好,勉強找到一份在車陣中,利用短短一分鐘的紅燈時間,替車主擦車窗順便推銷的辛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