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遭火箭襲擊 以色列退出開羅停火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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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火箭襲擊 以色列退出開羅停火會談

以色列軍方1名官員今天(8日)說,在72小時人道停火結束後,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好戰份子又恢復交火,以方決定退出目前正在埃及首都開羅(Cairo)舉行的延長停火會談。
這位要求匿名的官員說:「以色列在砲火下,不會繼續談判。」這名官員並且表示,「在哈瑪斯破壞停火」之前,以色列已通知埃及,願意就延長3天人道停火舉行會談。
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哈瑪斯組織同意的72小時人道停火,在當地時間今天早上8時(台灣時間今天下午1時)截止,但是哈瑪斯在到期前就發表聲明,拒絕延長停火,但會繼續參與開羅的談判。
此外,在72小時停火即將結束之際,加薩巴勒斯坦好戰份子陸續朝以國境內發射火箭,以國方面表示,從加薩海濱地帶朝以國境內發射的火箭,共有18枚。雖然以國指控是哈瑪斯所為,但遭到哈瑪斯否認。
面對來自加薩的火箭攻擊,以國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今天稍早下令,要以色列國防軍(IDF)強力報復哈瑪斯的火箭攻擊。

公務員職務怠惰 國賠機會高 [高雄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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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職務怠惰 國賠機會高

高雄氣爆災民能不能獲得國家賠償,關鍵在公務員是否構成「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權利遭受損害。」國內經歷幾次公共意外事件後,「怠於執行職務」的定義更明確;昨天行政院通過修改國家賠償法,擴大適用範圍,未來將對民眾更有保障。
另外,現有國賠法第三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罝或管理有欠缺,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亦可聲請國賠。一名司法界人士指出,以高雄氣爆案來說,道路是公有公共設施,那個機關管理該道路,就要負責道路和地下管線的安全,因此災民獲得國賠機會很高。
司法界人士指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因只針對死亡或重傷者保護,因此死者家屬最多能獲一百七十萬元補償,重傷者最多獲一百四十萬元補償;若聲請國賠,則不只人命損傷,其他財物的損失也可求償,且是損害多少賠多少。
以往司法界認定的「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是指人民請求公務員執行公務,但公務員不理睬致造成損失,才構成怠於執行公務。例如進口一批水果,進口商向檢疫機關要求盡速檢疫,但公務員置之不理致水果腐爛,則公務員構成「怠於執行職務」。
一九九○年八月台灣殼牌石油公司員工夜遊日月潭翻船溺死五十七人,才改變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的定義。當時罹難者家屬向南投縣府提國家賠償敗訴,再提大法官釋憲。大法官做出第四六九號解釋認為,檢查、督促公共場所安全是政府的責任,公務員未依法定期檢查遊艇安全,該做而未做就是怠於執行職務。
一九九五年二月台中市衛爾康餐廳大火,六十四人葬身火窟,罹難者家屬組自救會向台中市政府請求國家賠償。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工務局、消防隊相關官員未檢查衛爾康建築和消防是否安全,對違建和不符消防法令之處未促其改善,公務員的懈怠、不作為,與人民死亡有因果關係,判台中市府賠償。
二○一一年三月,台中市阿拉夜店發生大火九死十二輕重傷,中市府在尚未釐清公務員執行職務是否有故意或過失責任時,即決定先行國賠。由法扶律師和犯罪保護協會協助家屬和市府協調,賠償九位罹難者家屬共六千三百萬元,市府則取得罹難者家屬的損害請求權,再向業者求償。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賠法修正草案,國賠適用範圍從原本僅限「公有」公共設施,擴大為所有提供「公共使用」設施;並增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定義,公務員依法應作為卻消極以對將成為國賠依據。但高雄氣爆事件是否適用新法?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說,仍須視個案的事實認定。

美媒批台自甘落後 管中閔:沒有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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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批台自甘落後 管中閔:沒有誇大

華爾街日報社論指台灣「自甘落後」,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管中閔昨天表示,不覺得標題下得過重,他認為華爾街報導是對台灣現實的描述,沒有誇大。
昨天示範區草案再度在立法院卡關,他也表示,示範區可增加台灣與國際更多連結,呼籲立院盡快審查。
華爾街日報四日刊出「台灣自甘落後」社論,指出「抗拒更自由貿易與經濟改革的後果,會越來越明顯可見;台灣與大陸兩個經濟體緊密相繫,是無庸置疑的事實。台灣對外投資中,有八成是對大陸投資,出口商品中,也有四成前進大陸,但設立貿易與投資障礙不會解決這種問題。」
管中閔說,報導中子標題「台灣若是先與中國大陸簽署相關協定,反而是有助台灣分散風險的第一步」,這與他強調「安陸連外」看法一致。他指出,大陸是國際貿易供應無法避免的一環,台灣不能跳過大陸,妄想融入區域整合,「要先穩定兩岸關係,台灣才有機會走到更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