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29私校列管 退場經費先Hold住 [補助的錢進私人口袋?.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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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私校列管 退場經費先Hold住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昨表示,目前有21所高中職、8所大專院校共29校,因經營出問題被列管,教育部將要求他們控留經費,以便未來一旦退場有能力解決教師的薪資問題。至於私校停辦處分土地的利益所得,由法人持有,不會落入校董私人口袋。
華濟永安高中明年停辦
教育部表示,台南市華濟永安高中現在只剩高三生23人,沒有高一、高二生,因此明年6月最後一批學生畢業後就會停辦,成為國內第一所退場的私立高職。
教育部日前說已列管20所經營有困難的私校,但昨天進一步澄清是29所,包括21所高中職、2所一般大學及6所技專校院,屏東永達技術學院及扣減老師薪水的台南崑山中學均名列其中。
教育部說,高中職學生人數少於600人、評鑑4等或當年度招生率未達60%者,列為「發展輔導」對象;學生人數少於300人、評鑑5等或連續2年招生率未達50%者,列為「轉型輔導」對象;學生人數少於100人、財務不佳或無預景連續減薪3個月以上,列為「退場輔導」對象。
至於大專院校,只要達到4種狀況其中一項,就被教育部列入輔導對象。這4種狀況是:1、全校學生人數未達3000人,且最近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0%;2、最近1年校務或3分之2以上系所評鑑不通過;3、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6個月以上;4、違反私校法或有關教育法規。
李彥儀表示,目前全國有21所高中職、2所一般大學及6所技專校院共29校被列為輔導對象,教育部將要求他們控留經費,一旦要退場,可用來解決教師薪資或資遣的問題。但是這筆控留經費是來自教育部每年的補助款或是由學校自行提撥,還要再研議。
處分土地獲利將歸法人
私校退場可領回多少土地?李彥儀說,私校每年接受政府經費補助,學校財產不完全來自私人,他們若退場可領回多少土地,不見得是內政部之前所說的6到8成,還要討論後才能決定。但學校退場處分土地的利益所得,歸法人做為轉型用,不會落入校董個人口袋。

山水米道歉 15分鐘4度鞠躬 [先賺再道歉.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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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米道歉 15分鐘4度鞠躬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山水米遭農糧署檢驗又有產品標示不符,總經理葉淑蕙今天出面開記者會,短短15分鐘內4度鞠躬道歉,強調不會再犯。
泉順食品山水米公司總經理葉淑蕙指出,今年8月底就陸續把有問題的產品回收下架,這次農糧署檢驗出產地和標示不符的「長纖米」及「長ㄟ米」,也在同一時間向苗栗地檢署坦承,以外來米混充台灣米,並且停止販售,總計回收約300餘噸。
葉淑蕙拿出檢驗證明表示,9月9日還特地把越南米拿去送檢,經過251個項目檢測結果,確定沒有任何農藥殘留,但還是坦承標示錯誤,願意負責。
在15分鐘的記者會中,葉淑蕙數度哽咽,4次鞠躬道歉。律師顧立雄也代表發言指出,這次農糧署公布越南米混充台灣米,並非新的檢出事件,而是上次抽檢結果,今天特地召開記者會就是希望透過媒體,再次表達歉意。
葉淑蕙表示,泉順山水米在地經營35年,經過此次事件,會與員工記取教訓,「絕對不會再有一次,希望消費大眾再給一次機會」。
至於消費者如購買到「長纖米」及「長ㄟ米」,仍可比照「佳長米」補償方式,如選擇退費,贈送2包產地為台灣之國家標準一等米;若不要求退費,則贈送6包。1020924

法界保守估計︰每年600萬人被監聽 [這數字有點離譜.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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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保守估計︰每年600萬人被監聽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特偵組公布監聽譯文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涉關說,除了釀成政壇風暴,同時也讓濫權監聽成為國人熱議焦點。律師高涌誠昨天說,根據司法院通訊監察統計推估,人數不重複計算,每年恐有六百萬人被監聽,平均每四名台灣人,就有一人隱私不保。
監聽核可率高達83% 法院作法受質疑
高涌誠說,依法而言,監聽是偵查的「最後手段」,但從司法院統計通訊監察書核可率觀察,去年各地院統計核可率達八十三%,究竟有沒有那麼多危害國家安全,或影響社會秩序的嫌疑犯需要被監聽?難道沒有其他偵查方式替代?
律師林俊峰說,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檢察官須提出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或影響社會秩序情節重大的「事實」,且難以其他方式蒐集證據,法官才會核發通訊監察書,但核發通訊監察書涉及司法獨立,不受立法院監督,只能由法官自律。
高涌誠表示,監聽分為國安監聽與刑事監聽兩類,排除國安監聽,單從司法院公布各地方法院核發的通訊監察案件,一年達一萬五千多件,每件可監聽三支電話卅天,保守估計,每支電話每天「只」與一人通話,一年至少一百五十萬人被監聽,而黑數則可上看六百萬人。
移民署長謝立功擔任警大國境系副教授期間,調查九十年執法單位監聽現象,當時通訊監察權尚未移轉法院,檢察官可核發監聽票,那年法務部公布年度通訊監察報告,核准七千二百餘件,核准率為九十九.五五%。
謝當時計算,每張監聽票可聽三支電話卅天,若以每支電話每天交談十人次估計,一年有六百萬人次以上被監聽,等於每四個人中,有一人曾遭有意或無意監聽,或也可解釋,監聽員疑掌握台灣四分之一的通話內容。
事隔十二年,謝立功說,通訊監察權已移交法院,法官會妥適把關,執法機關依法監聽,應不致侵犯人權。
不過,陪審團推動聯盟曾質疑,台灣二千三百多萬人口,每年法院核發監聽件數,竟與擁有三億多人口數的美國不相上下,高涌誠認為,通訊監察權移轉法院後,核可件數不降反升,顯示法官欠缺人權保障意識。
去年監委余騰芳、葉耀鵬調查也顯示,部分地檢署執行監聽時,在監聽結束後沒陳報法院,許多監聽業務事後沒依法通知被監聽人,嚴重影響人權,認為法務部沒盡到監督之責,提出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