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年輕搞小三拋妻棄子 老了子女拒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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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年近杖朝之年的陳姓老翁,年輕時曾經營唱片事業,因貨財廣殖而五路亨通。但卻不安其室,最喜拈花惹草,拋妻棄子分居30多年。但赴中國投資失敗後,債台高築;晚年更是飢寒交迫,這時才想起子女,但被子女拒絕供養。而髮妻狀告法院,訴離獲准。
50多年前的1963年,陳男與吳妻結婚並育有子女3人。陳男生財有方,經營唱片生意蒸蒸日上,一舉成為唱片大亨。有錢後的男人,就只想著作怪。首先與弟媳的妹妹暗通款曲,但事機不密被妻子得知,賠錢了事。但陳男卻毫不退縮,在外遇的偉大航路上不斷前進。後來又勾搭上自家女性員工,不僅僅買房給小三金屋藏嬌,還懷上小孩瓜瓜墜地,使陳男欣喜若狂,居然拋棄正宮和嫡子,離家與小三逍遙快活。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然而十年河東,十年河西。男子在90年代與其它台商一樣,抱著雄心壯志到中國投資,不料慘遭滑鐵盧。回到台灣後,本打算在唱片業捲土重來,但唱片業已日落西山,轉型失敗的陳男積欠下大筆債務,無償還能力。想當年錦衣玉食的陳男,晚年卻財竭力盡,毫無繼續生活的能力;加之貧病交加,已無年輕時的意氣風發。
反觀被拋棄的正宮,經營有術,利用早年經營唱片行的獲利,改走房地產路線,置產收租,和嫡子們生活無憂無慮。年輕時在外花天酒地的陳男,這時候才想起當年被他拋棄的家人,雖悔不當初,但為了活下去,也不得不拉下老臉回去要求分配財產。
然而正宮和子女們卻冷冷的拒絕,當年可是陳男自己要拋妻棄子,分居長達30多年對家裡置若罔聞。而子女們也許是想起當年父親毫不留情的丟下母親的舉動,就也仿效當年父親一樣,毫不留情的將老父趕出家門,還要母親不要再管他。
正宮向法院訴請離婚,陳男抗辯表示自己並未拋妻棄子,否則一家4口何以生活優渥?要求法官駁回。法官認為,30多年前的舊社會對於離婚妻子大多不諒解,女性對於男子背叛婚姻只能茹苦含辛。而妻子也獨力扶養子女長大成人,夫妻感情破裂責任全在陳男,訴離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