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校長滅證護狼師 竟無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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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滅證護狼師 竟無刑責

更新日期:2010/08/31 03:11 陳文信/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九十六年間,台中市某國小爆發男性教師謝某對至少四名男學童摸下體、口交、拍裸照的重大性侵案件。當時的胡姓校長接獲家長檢舉後,竟扮起「雙面人」,一方面對家長展現徹底調查、保護小孩的誠意,另一方面卻湮滅證據,對謝姓老師多所袒護,甚至收他當乾兒子。如今謝姓老師已被重判十九年六個月徒刑,但胡姓校長卻只被記一小過、罰款三萬元,還通過遴選,順利調任他校。
當年的受害學生明年就要升高一,但包庇狼師的校長如今卻仍安穩地當校長,引發受害家長強烈不滿;人本教育基金會代為向台中地檢署告發胡校長偽造文書、隱匿刑事證據。法院雖認定胡校長確實隱匿校園性侵案,但由於當時校長沒即時通報,刑案尚未成立,因此無法以隱匿證據追究刑責;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而提上訴,卻於上周四遭台中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謝姓老師當年濫用教師職權,利用早自習、午休、科任老師上課期間,屢次將四名受害學童帶至音樂教室教具室加以猥褻、性侵,犯下十九次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去年底經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刑十九年六個月。
人本表示,性侵案爆發時,胡校長為坦護謝姓老師,先是將性侵案通報為性騷擾事件,再重新裝潢事發地點(音樂教室),企圖破壞犯罪現場,居中協調時甚至打算撕毀載有謝姓男師坦承犯行的悔過書。
人本指控,胡校長並且誘騙家長簽下「放棄到場說明同意書」,讓家長不知道學校為討論本起性侵案所召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她還要求受害家長之間不要見面討論,全權交給她來處理,但校方調查報告竟然指發生性侵案的原因是「師生日久生情、學生仰慕老師」,讓受害家長氣炸。
案情愈演愈烈,胡校長卻仍不為所動,先是告訴家長,已要求謝姓老師請長假,並申請調任其他學校,家長則質疑,這種人豈可再為人師表?因此無法接受。
但胡校長竟還問家長,為了讓學生離開傷心地,「要不要辦轉學?或是要不要乾脆把小孩送出國念書?」讓受害家長一時之間搞不清楚性侵案到底是老師的錯,還是學童的錯?諷刺的是,該國小當時還獲台中市政府表揚為「性別教育示範小學」。
事發後隔年,胡校長申請調任到另一國小,遴選時教師會代表質疑胡校長處理性侵案涉諸多違法不當情事,但是教育處未查明事實,還協調讓胡順利調任。監院今年六月間就曾就本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某國小,查案監委高鳳仙調查發現,胡校長涉嫌掩蓋重大性侵案件,而台中市府推諉塞責,也有維護、袒護校方之嫌,讓受害的學童和家長受二度傷害。
據了解,台中市政府遭監院糾正後,有意將胡校長調任為教育處課程督學。受害家長難以接受胡校長遲未受法律制裁,昨日北上與民進黨立委田秋堇、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共同召開記者會,質疑國家的法律究竟是要保護受害者,還是要保護這種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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