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社群新聞/酒駕罰則比日輕 網友批什麼都輸 [酒駕.致死.不符比例.所以要報仇.把酒喝一喝再用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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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新聞/酒駕罰則比日輕 網友批什麼都輸

Yahoo!奇摩新聞中心報導

近日連爆惡劣酒駕肇事案件,先有「葉少爺」害8歲許小妹痛失雙親,再傳出洪姓男子酒駕撞倒廖姓老翁,還折返輾人致死,過幾天,又有李姓建商無照酒駕撞死保全,事後要求同車員工頂罪。看得網友群情激憤,要政府加重修法,甚至不少網友直喊:「酒駕致人於死者,請一律死刑。」

還有網友要求政府效法新加坡,對酒駕肇事初犯者處以鞭刑,再犯者則關入牢房進行戒酒醫療。在飲酒文化興盛的日本,光是酒後駕駛被逮到,就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較於台灣,酒駕致人於死者,最重處 7年徒刑,致重傷者最重處5年徒刑。台灣酒駕致死、重傷的刑罰,竟然只相當於在日本酒駕開車,這樣懸殊的差異讓網友怒喊:「台灣什麼都輸,連酒駕罰則也輸。」

「台灣快變酒駕王國了。」幾乎天天都有酒駕肇事新聞,網友Cheney Yen無奈表示,這都快變台灣名產了。網友要政府別再無感,還直接對總統喊話:「馬英九,你看完報紙了嗎?」如果酒駕案件再持續發生,網友ameko34嘲諷說,酒駕今年會躍升10大死因之首。

雖然已有不少立委提案修法加重酒駕刑責,網友希望這次真的能「說得出,做得到。」而且最好有嚇阻效果,因為去年「賴文莉條款」修法雷聲大雨點小,實施至今,酒駕似乎沒減少,反而感覺變嚴重了。(編按:2011年10月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被酒駕者撞傷導致截肢,輿論推動立院完成修法,酒駕最高處2年徒刑,肇事致人重傷或致死判刑5到7年。)

罰則之外,網友asstitle呼籲政府執行酒測應比照瘦肉精「零檢出」,提高標準,或許能有效防範。酒駕害得許多家庭破碎,部分肇事者卻能無事交保,網友感歎:「台灣都要下起六月雪了。」催促政府加緊修法,別再製造更多無辜受害者了。網路上砲聲隆隆,無非就是求一個用路平安,網友盼政府、立委聽到人民心聲,別讓大家處在可能被酒駕者撞死的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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