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測分貝 就可罰三千到三萬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噪音管制新規定八月一日上路,從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八點,及例假日中午十二點至下午兩點,皆禁止在家K歌,或到小吃店附設卡拉OK等非屬營業用卡拉OK高歌,也不能進行室內裝修與營建工程,經民眾檢舉,不需現場量測分貝就可開罰三千到三萬元,可按次連續處罰。
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常有民眾陳情住宅區小吃店附設卡拉OK很吵,為維護居住環境安寧,環保局修正「台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未來只要店家非許可登記有案的「視聽歌唱業」,管制時段內接獲檢舉就罰。
北市環保局統計,北市今年一月至六月營業卡拉OK噪音檢舉案,就高達八百八十件,去年有一千三百六十八件,較前年多了兩百多件,其中十一件被要求限期改善,僅一件被罰款。
過去環保局都認定這些地點為「營業場所」,需現場量測噪音分貝,管制時段未超過五十五分貝標準就不罰。現在其他非屬營業用卡拉OK唱歌,包含餐廳、飯店或公園附設卡拉OK等,都納入管制。
另住宅或公寓大廈裝修工程,原噪音管制時間從晚上十一點至翌日上午八點,現在提早自晚上十點開始管制;營建工地工程管制則從原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管制時間,延後至上午八點,例假日管制時間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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