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軍審法修正三讀 洪案立即適用 [只怕時光不再.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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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法修正三讀 洪案立即適用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現役軍人戰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須依照軍法追訴、處罰外,承平時期軍人若觸犯殺人罪、凌虐罪等,將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處理。洪仲丘案將立即適用修法,移至一般司法審理。
洪仲丘案啟動軍事審判改革,立法院朝野6日上午進行協商,院會在中午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34條和第237條修正案」。
根據三讀的法條,現役軍人只有在戰時才受「陸海空軍刑法」管束;承平時期,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長官凌虐部屬罪、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以及犯殺人、性侵害等罪者,都將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追訴、處罰。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說:『(原音)這裡面的意思就是把凌虐罪、懲罰罪,或者殺人、傷害、性侵害、竊盜罪的問題,都一併移送到一般司法機關去。』
修法也規定,犯罪事實有依照「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時,將全部依照「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目前偵察、審判程序尚未終結者,若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案件,也一併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處理。朝野也要求必須設立專業法庭,法官必須接受相關專業訓練,且在公布實施後5個月完成轉移準備。
修法通過後,洪仲丘案立即適用,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這項修法也是給洪家一個交代。他說:『(原音)我們今天修法完了,洪仲丘的先走了,馬上生效,講坦白話,是對洪家有一個交代。』
國防部長楊念祖表示尊重立法院的修法結果,之後國防部會繼續與法務部協調移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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