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建置寬頻管道 八年「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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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寬頻管道 八年「原地踏步」

新工處︰已委託整體規劃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新北報導〕新北市升格前配合內政部營建署M計畫(行動台灣計畫),建置寬頻管道,原訂五年全市佈建約總長一千公里的管道,實際執行僅約二十四公里(兩萬四千公尺),不到一成。新北市新建工程處解釋,當年有些縣議員不同意此案,認為應由業者自力建置,或中華電信釋出既有管道,「最後不了了之」;目前已委託整體規劃,預計年底完成,明、後年就有管道建置專門項目的預算。
市議員黃永昌指出,中央自民國九十四年編列五年共三百七十億元,其中三百億元用於建設全台六千公里長的寬頻管道,可容納固網、有線電視、行動通訊、交通號誌等纜線及銜接設施;當年台北縣預計民國九十四年至九十八年在轄內建置約一千公里,總經費五十九億餘元,由中央補助八十五%,其他市府自籌。
但他調閱資料發現,五年下來,新北市竟然僅完成二十四公里,經費約一億三千八百萬元,白白流失補助款。如此低的建置率,根本無法吸引業者承租,「竟還訂了收費標準,讓人看不下去」。
工務局網站 停留在北縣資訊
他指出,《新北市政府公報》中有關寬頻管道的收費標準也只有三個條文,且未說明主管機關;甚至工務局網站公布的還是台北縣時期的資訊,痛批太草率,便宜行事,實在太誇張。
新北市新工處副總工程司鄭立輝解釋,當時這項計畫在議會中未通過,預算無法執行,導致建置情況不佳。目前市府從道路工程的年度經費勻支,針對新闢道路或重劃區,視情況一併埋設管道,全市已達近七十公里(七萬公尺);市府也接獲業者反映,管道佈建率太低、無法串連,因此,六月已委託顧問公司整體規劃,只是未來這筆工程經費必須全由市府自籌。
黃永昌表示,管道完整建置可整頓市容,減少架空纜線,業者也不必重複開挖道路、埋設纜線,甚至懸掛排水溝,阻礙水流;同時可提高業者承租意願,增加市府稅收、充盈市庫。黃永昌建議,市長朱立倫擔任桃園縣長時全縣管道佈建達六百多公里,如此好的政績應延續到新北市,也可配合人行道、排水溝等工程開挖道路時,一併埋設管道,持續完成這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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