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全國校長協會昨天表示,台南市有39所國中小學透過校務會議決議「導師早上8點上班」,引起家長強烈反彈,擔心學生到校若出事沒老師從旁協助,誰負責?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這麼做是希望釐清老師工作究竟是工時制,還是責任制?
全國校長協會副理事長、高雄苓洲國小校長翁慶才表示,最近一些台南的國中小校長反應,老師運用人數上的優勢,在校務會議上強行通過「導師早上8點上班」的決議,校長雖然不支持,卻也無可奈何。
釐清工時制?責任制?
翁慶才說,台南市這39所學校陸續實施導師8點上班,並提出由警衛、替代役、志工媽媽、輪值導護老師巡視或採集中管理的配套措施,有的學校還把學生集合在穿堂、有的則在特定教室,以便集中管理,還有學校完全沒配套。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教育應以學生為主體,不應將孩子安全交由志工、替代役等人員負責;尤其公立學校教師目前仍享有較優渥的待遇,更應負起相當責任,不應比照勞工訂定工時的方式,呼籲教師負起責任和義務,堅守「學生在,老師就要在」的原則。
吳忠泰則反駁說,是因台南市教育局要求國中小老師必須上班滿8小時在先,才造成一些學校的校務會議通過「導師8點上班」的決議,這是為凸顯問題,實際上相關學校多數老師還是6、7點就上班,並未放著學生不管。
與學生同在 原則不變
台南市教育局長鄭邦鎮表示,過去曾發生學生上午7點多在學校出事,引發老師是否該負監督責任的問題,有些老師因此主張依法他們8點才上班,不須負責。然而幾點上班事涉老師權利義務,老師在校務會議中占多數,理應利益迴避,無權在這樣的會議中決定自己幾點才要上班。他強調,「學生在,老師就要在」的原則不應改變,他也相信台南市的老師不會真的8點才上班。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現在開學都2個月了,老師如果真的8點才上班,學校將難以運作。如果他們想藉此來討論老師是「工時制」或「責任制」,教育部歡迎,但不代表現在老師可以8點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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