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環團批6年6百億治水是假 選舉綁樁是真 [2013/11.騙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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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6年6百億治水是假 選舉綁樁是真

新頭殼newtalk2013.11.20 王立柔/台北報導
環保團體約50人今(20)日來到行政院前,戴著院長江宜樺的面具上演行動劇,質疑行政院在不懂得檢討過去治水成效的狀況下,日前推出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裡還編列6年6百億元的預算,且執行單位竟是沒有治水專業的地方政府與農田水利會,不見水利署和環保署的影子,根本只是亂花錢、為選舉綁樁,其中更有多條款項疑為土地開發設下鬆綁漏洞,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直批這只是一種「防災型都更」。
行政院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6年編列治水特別預算600億元,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來籌備經費,不受《公共債務法》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的限制。
然而,50多位環保團體成員與深受水患之害的彰化鄉親,今天群起聚集在行政院前抗議,有人戴著行政院長江宜樺的面具、有人在地上撒下假鈔上演行動劇,表示他們支持治水,問題是這筆預算跳過水利署、環保署,撥給沒有治水專業的地方政府和農田水利會,草案裡更有多條款項有鬆綁土地開發之嫌,因此環團質疑,這項草案根本不會達到治水功效,而是為財團開路,預算也只是送錢給地方、為選舉綁樁,並且債留子孫。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惠表示,她當然很支持治水,但真正懂治水的專家學者都在水利署、環保署,農田水利會平常的主要業務則是分配灌溉水源,根本不是治水,所以這筆6年6百億的經費編給地方政府和農田水利會是很奇怪的事,如果實際上不是要拿去治水,也無能做好治水,那麼在這個經濟差、國民負債累累的狀況下,政府根本只是在浪費後代的錢。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則指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第7條把土地變更的規則給放寬,執行機關得協調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的規定來辦理,取得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所需用地;她也質疑第8條所規定的,對於地層下陷的易淹水地區,為減少淹水水患、「改善土地利用價值」,直轄市、縣(市)政府得配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所需,辦理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農地重劃。
陳椒華表示,低窪地區的淹水問題已經很嚴重了,解決水患都來不及,竟然還要「改善土地利用價值」,藉這個理由去進行一些不一定必要的工程,也沒有訂出什麼標準或具體評估辦法,她痛批這種「防災型都更」。
至於第9條的「為推動流域出流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或變更使用計畫應以不增加下游排水系統負擔為原則,並不得妨礙原有水路之集、排水功能,且不能阻礙其上游地區之地表逕流通過」,陳椒華認為,這樣會變成當財團想要在上游興建旅館、遊樂中心時,只要號稱不會影響下游,就可以進行開發,同時這也點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的大問題,就是許多地方都沒把標準、細節界定得非常清楚,而又放給地方政府和農田水利會去執行,缺乏水利署的管控、環保署的監督機制。
隨後,環保團體與彰化鄉親一大群人,也一面呼喊口號「水患治理沒半步,選舉綁樁最厲害!」一面前進立法院,呼籲朝野立委應審慎審查「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與預算。
不過,來到現場表示支持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則坦承這6年6百億「我們是擋不住了」,但允諾會在修法時嚴格把關,並監督政府怎麼花用這筆預算,不讓行政部門的預算變得只是替財團解套、浪費子孫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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