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逾半上班族 大嘆加班沒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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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逾半上班族 大嘆加班沒加錢

更新日期:2010/06/17 04:11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富士康跳樓事件引發國際注目,不過,台灣勞 工的勞動條件似乎也值得關切!人力資源業者調查,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上班族處於「加班不加錢」的勞動條件中。
勞團籲主管機關提出糾正
台 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工作狀態正擴大蔓延中,但「責任制工時」依法只適用保全等特定少數行業,主管機關應提出糾 正,別再讓雇主以「責任制」逃避依法支付加班費。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360d才庫六月上旬進行「上班族職場壓力調查」,結果一千三百五十一名 受訪上班族中,有五十九%每週至少加一天班,其中有十六%幾乎每天加班,只有九%的上班族不曾加班。
有五十七%的上班族坦言,現在所任職的 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加班費或補貼措施。進一步問及受訪者對加班的態度,則有三成四表示「無奈」,認為時機歹歹、工作不好找,還是守本分聽話,保住工作最重 要。
人力銀行:業務行銷多為責任制
yes123求職網經理洪雪珍表示,以職階來分,高階人員 通常很難拿得到加班費,以行業別來說,廣告、媒體、公關以及貿易業通常也不大有加班費。若以職務別來說,業務、行銷企劃、活動公關以及外勞仲介服務員等常 常被公司歸類為「責任制」人員,也難有加班費。加上近年視訊會議發達,加班不只是延後下班,很多人甚至還得提早上班,隨時都可能需要上線。
勞 委會:查獲違法可重罰六萬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則表示,今年所有勞動檢查都會將「是否依法給付加班費」列為重點,勞工也可透過申訴的 方式,反映給地方主管機關,一旦經查獲確實違法,不僅將針對企業開罰六千到六萬元,還會要求公司限期內將積欠所有勞工的加班費全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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