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廢死盟: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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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盟:國家不可依法殺人

更新日期:2010/06/03 00:07 游婉琪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日前針對40名死刑犯提出釋憲聲請,卻遭大法官以「不受理決議」回應。廢死聯盟痛心表示,死刑存廢是攸關人民生存權益的重大議題,大法官竟以如此漠視態度面對。
執行死刑是順應民意
廢死聯盟號召百人連署,要求政府立即停止執行死刑。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從總統、法務部長到檢察總長,口口聲聲宣稱廢除死刑是台灣法治終極目標,實際上卻因應多數民意,迫不及待執行死刑。舉止有如當年不斷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卻長期執行戒嚴
瞿海源沉痛表示,廢死聯盟從不認為犯「死罪」的人沒有罪,只是主張國家不可依法殺人,更不應在政府首長、媒體名嘴的塑造下,讓台灣成為一個保守冷漠、滿口傳統仁義道德,極度不尊重人權的次等國家。
民間司改會律師顧立雄指出,法務部長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死刑犯休想以釋憲延命」,卻又宣稱自己在簽核執行死刑當下曾掉淚。
顧立雄表示,台灣在簽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前,法務部早已宣布推動廢除死刑政策。馬政府口口聲聲說要和國際接軌,顧立雄不解,政府一貫的雙面作為,是要和哪個國際接軌?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款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者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但依目前法律規定,這樣的權利幾乎無法行使。
林欣怡表示,多數國家在廢除死刑前,都曾經歷一段長期討論過程,期間並未執行任何死刑。台灣在過去停止執行死刑4年期間,一些議題如替代死刑的刑罰、廢死刑的配套措施等開始被提出討論。
林欣怡指出,目前沒有任何研究顯示死刑制度和社會治安好壞存在直接關聯,台灣一開始執行死刑時,民眾關注的焦點立即轉移到「誰是下一個要被執行的人」「這個死刑犯犯了哪些重罪」,而非關注犯罪成因該如何預防。
3分之2國家廢除死刑
天主教台灣教區總主教洪山川表示,目前已有3分之2國家廢除死刑,台灣在推動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不必從零開始,可以參考歐洲國家經驗。他指出,死刑不是唯一的處罰方式,處死加害人,並不能讓被害人承受的苦難消失,有時終身監禁、勞役反而才是真正嚴厲的刑罰。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台灣開始執行死刑時,外交部一度憂心將危害台灣外交利益,反對死刑的歐洲國家甚至可能以此中止免簽關係。盧森堡綠黨國會議員善意回應,兩者不會混為一談,潘翰聲表示,從先進國家的理性思想,反觀台灣政府的墮落,處理事情時只會造成兩端對立,讓台灣有如精神分裂的野蠻國家。
瞿海源表示,亞洲目前仍在執行死刑的國家僅有中國、北韓、孟加拉、越南和台灣5國。馬總統如果是真心支持廢除死刑,就應放下選票,對廢死刑提出明確的時間表和推動方式,並限期研議廢除死刑的措施,修訂相關法律條文,並徹底改善被害人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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