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ECFA是條約?是協議? 王金平:根據憲法及相關規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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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是條約?是協議? 王金平:根據憲法及相關規範推定

更新日期:2010/06/30 12:08 王韋婷
兩岸經濟協議(ECFA)完成簽署,但是ECFA是否要用類似條約的方式處理,立法院仍然沒有定見。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今天(30日)表示,ECFA逐條審查是違反國際慣例的作法;不過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說,ECFA的性質每人見解不同,要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合理推定。
ECFA完成簽訂,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後,下一步將送立法院審議。對於ECFA的性質和審議的方式,立法院朝野還沒有達成共識。國民黨立院黨團30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團堅持逐條審查,這是違反國際慣例的作法,會產生嚴重後果。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說:『(原音)如果我們立法院做這樣的決議,甚至把ECFA條文做任何的修正,我想不止有違國際慣例,而且更可能成為國際的笑話,更重要的會產生重大的影響,也就是未來沒有一個國家敢跟我們簽FTA。』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則在記者會上呼籲立法院法制局提出法律見解時,不要誤導外界。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表示,兩岸之間的協議並不是條約,也沒有案例可以依循,應該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做合理推定。他說:『(原音)但是兩岸之間的協議並不是所謂的條約,這是很清楚的,因為我們在迴避這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所以才要稱為兩岸的協議,兩岸協議要怎麼處理?怎麼定位?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但是要根據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的規範做合理推定。』
國民黨立委曹爾忠則呼籲民進黨,ECFA是全民的期待,希望將兩次臨時會合併為一次,不要讓政治操作耽誤國家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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