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拉植物人手捺指印 檢:未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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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植物人手捺指印 檢:未妨害自由

恐龍再現嗎?

更新日期:2011/06/07 12:32 葉奉達 
在高雄擁有14筆土地的涂姓男子,摔成植物人後全身癱瘓住進療養院,家人赫然發現,在他們提出「監護宣告」之前,有一筆土地被移轉拍賣,進一步查出,楊姓婦人潛入病房,偷按捺植物人的指印,因而控告婦人妨害自由、偽造文書等罪;但檢方認為土地移轉在先,而且婦人未用暴力取指印,三罪都不起訴。
受害者兒子:「你可以張開握緊我的手嗎?不行!」
擁有14筆土地的男子,摔成植物人後全身癱瘓,家屬說,他只剩下10歲小孩的智力,生活都無法自理,但是,卻被楊姓婦人潛入病房,偷偷按捺指印。
受害者兒子:「她偷蓋之後是沒有損失啦,因為還好有去舉發她,可是她偷蓋之前幾個月,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就把我們土地給過戶過掉了。」
家屬說,爸爸在98年6、7月摔傷,經過一年治療,確認成了植物人,他們才在隔年7月申請監護宣告,沒想到,在這之前,爸爸的土地被移轉,宣稱自己受託處理欠稅的楊姓婦人,也在6月分偷偷按捺父親的指印。
家屬認為爸爸根本沒有行為能力,因此控告楊姓婦人妨害自由、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但是,檢方以婦人未以強暴手段捺印,三罪都不起訴。屏檢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她必須是以強暴脅迫的手段,壓抑被害人的自由,」受害者兒子:「這是一個很荒唐的判決,差勁到不行,怎麼會這樣判呢。」
植物人遭捺指印,居然不構成妨害自由,家屬難以接受,質疑對方根本就是詐騙集團,他們表示,將會申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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