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蔡鵑如╱綜合報導】
加拿大一個阿富汗移民家庭,因為花樣年華的女兒交男友,被認為不遵守回教戒律,女孩的父母及兄長在兩年半前以捍衛家族清譽為由,殺害三個女兒與父親的大老婆,震撼加國社會。經長達四個月審訊,當地法院廿九日判處凶手一級謀殺罪成立,屬無期徒刑,廿五年內不得假釋。
安大略省金斯頓市的法院陪審團經兩天討論,判決五十八歲的沙菲亞、他四十二歲的妻子亞雅及廿一歲的兒子哈米德有罪。沙菲亞透過翻譯大聲喊冤:「我們不是犯人,也沒有殺人,這判決不公不義。」亞雅則高呼:「我不是殺人犯,我只是個母親。」三人的律師表示,他們會上訴到底。
法官瑪蘭傑以「敗壞道德」形容被告的罪行:「會發生這樁冷血可恥的殺人案,顯然就是因為這四個無辜的受害者,抵觸你們扭曲的家族清譽概念。在文明社會,這種病態的觀點沒有立足之地。」
二○○九年六月,有人在金斯頓附近的運河閘口,發現一輛沒頂的汽車,十九歲的札娜布、十七歲的莎哈、十三歲的吉蒂和五十歲的蘿娜均陳屍車內。檢方認為,四人是在遭加工溺斃或失去意識後,凶手先把她們移至汽車內,再把車推入水中,布置成意外事件,以掩蓋所謂為保家族名譽而殺人的「光榮處決」(honor killing)犯行。
據檢方取得的錄音證據,受害者長年生活在恐懼中,多次遭死亡威脅,部分起因就是札娜布和莎哈未經父親同意交男朋友。在沙菲亞眼中,三個女孩舉止輕佻、穿著暴露,偷偷和男性打交道,並向師長通報在家受虐,簡直敗壞門風。沙菲亞更曾以「娼妓」、「叛徒」形容三個女兒。
檢方告訴陪審團,在札娜布頂撞男性親友,躲至收容所後,沙菲亞三人決定動手。蘿娜則因為想要離婚,且支持女孩們過西方世界生活的心願,也送掉了性命。
但辯方強調,四人之死純屬意外。律師指出,住在蒙特婁的沙菲亞一家,前往尼加拉瀑布一遊後,返程下榻金斯頓的旅館,札娜布半夜臨時起意駕車兜風,才發生憾事。
自二○○二年以來,加拿大已發生十三起類似的殺人案。這類案例在歐洲地區的伊斯蘭移民之間也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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