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歲張姓老翁與妻結婚五十年,但他年輕時就外遇生子,卻懷疑太太外遇,長期對太太施暴辱罵,要不到錢簽賭,就不讓妻子睡覺;妻子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張出庭告訴法官「活到七十多歲才要離婚,會笑死人」,當庭拒絕。
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張承認外遇,且子女證稱他對太太施暴和辱罵,因此張拒絕離婚只是為了「顧面子」,根本沒想到要挽回婚姻,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張妻主張,她和丈夫結婚五十年,育有四名子女;丈夫長期施暴,常以髒話辱罵她,且不工作,都由她當水泥工或到工廠當女工賺錢養家;丈夫不體諒她辛苦,還常伸手向她要錢簽賭,且年輕時就外遇生子。
她說,丈夫不知檢討外遇,竟誣賴她外遇;她為了孩子,忍氣吞聲五十年,如今孩子都已成家立業,她不想再忍受精神虐待,盼法官判准離婚。
子女出庭也證稱,父親常向母親要錢賭博,要不到就以髒話辱罵,還會「晚點名」,半夜吵醒母親,不讓母親睡覺,甚至氣到丟掉家裡的神主牌;母親到廟裡拜拜,求的是家庭和諧,卻遭父親懷疑外遇,常當著他們面前罵母親「討客兄」。
他們說,母親一生辛苦持家,他們也希望一家和樂,與父親溝通,但始終無效,他們與母親都忍無可忍才走上法院。
張出庭時否認對太太施暴和辱罵,但承認外遇生子;他說,如今和太太分居,「和離婚沒兩樣」,他可以接受分居,但結婚五十年後離婚,會被街坊鄰居取笑,因此拒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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