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陳姓女子15日騎機車到台北市承德路「石牌加油站」,要加100元汽油,卻要求以10元,開立10張發票,工讀生立刻停止加油,由於已加了20元,陳女只願付10元引發爭執,員警姚昌諺到場調解無效,只好自掏腰包付清20元,了結這起糾紛。
工讀生加20元 女子不買單陳女說,她成立「發票博物館」多年,專門蒐集特殊標誌、LOGO的發票,這家加油站的發票標誌很特殊,才到加油站進行「小額加油」,想替中南部朋友蒐集發票。不滿加油站報警的作法,認為浪費社會資源。
石牌加油站則說明,陳女加一次油要求10張發票,公司當然無法同意。
警調解無效 自掏腰包了事
據警方了解,陳女15日傍晚5時30分許,騎機車進入石牌加油站,詢問可否將100元汽油發票分10張開,被拒絕後,陳女騎車離開,不久又返回。
她邊打開油箱蓋邊說加100元的油,待工讀生插入油槍,陳女改說要10張發票,工讀生立刻停止加油,當時油表顯示已加20元,陳女說只願付10元,要求抽回多餘10元汽油。
雙方爭執不下報警處理,北投分局石牌所員警姚昌諺調解無效,自掏腰包付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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