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國家體制殺人 人民買單 [不要懷疑您繳稅就是為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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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制殺人 人民買單
◎ 高榮志
自去年底國防部向陳肇敏等人聲請假扣押後,補償江國慶的求償案,二十四日終於在台北地院第一次開庭
北檢的不起訴處分,果然造成民事求償之困難。幾乎所有被告,都引用北檢的理由,主張沒有任何的「故意或過失」。檢察官消抹刑事責任,國庫難向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求償,注定全民買單。
其次,江國慶案乃典型「國家體制殺人」,責任若切割,就無人需負責。延續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切割責任的說法,在民事庭內,被告們果然也一一切割彼此的責任。下屬們只是「聽命行事」,甚至於向法庭求情,軍人若不從命,還會有「抗命罪」的問題。如果他們均言之成理,「無人需要負責」的結論就呼之欲出。
其實,法官的要求與闡明,已略略點出國防部的缺失。第一,起訴狀寫得太過簡略,每位被告所應負之責任不同,國防部並沒有針對每一名被告所應負責的法律依據、基礎事實、法律要件逐一論述;因此,被告無法具體回應便罷,國防部恐怕有舉證不足的敗訴危險。而且,江國慶案本應由哪些公務員負責偵辦?為何陳肇敏要找反情報隊來調查?都是釐清公務員責任最基礎的事實,國防部似乎說得不清不楚。
法院提出的問題,正是我們所憂心的。檢察官曲解法律,兩次不起訴,已舖陳好軍官違法失職,卻毋庸負責的軟墊。而國防部若未能積極充實事實與法律關係的證述,民事請求或遭駁回。國庫終將承受這筆呆帳,真正負責的,又是我們全體納稅人!
(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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