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大逆轉! 李朝卿續停職 移送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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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 李朝卿續停職 移送監院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林明宏、曾韋禎、李欣芳/綜合報導〕涉貪被收押的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在交保後申請復職,輿論譁然,地方人士甚至揚言包圍縣府、國民黨中央,但內政部對各界砲火充耳不聞,堅稱依法行政,應予復職,不過,此一堅持卻在昨天傍晚出現大逆轉!
內政部昨下午 仍稱依法准復職
內政部直到昨天白天還堅稱,從立法原意、無罪推定及以往的實例考慮復職案三個面向,依法應准許李朝卿復職。但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將依公務員懲戒法於今天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因情節重大依法繼續予以停職。他並說,這是台灣民選首長依公懲法移送監院並予以停職的首例。
李朝卿女兒昨晚表示,她父親看到電視新聞報導後感到遺憾,需要一些時間思考,暫時無法回應。
針對內政部從復職到繼續停職的大逆轉決定,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疑,這很明顯是由上而下的政治指導,馬英九總統的親信接連爆發重大弊案,重創其連任黨主席的規劃,只好棄車保帥,以平息黨內雜音。
至於李朝卿停職期間,依規定可支領本俸的一半,縣長本俸為八百俸點,折合台幣為五萬三千零七十五元,停職時每月仍可領二萬六千五百三十八元。
馬獲指點 昨傍晚祭公懲法開鍘
據了解,由於輿論壓力頗大,副總統吳敦義昨也親自出馬與李朝卿協調,一度達成先復職再請假共識,但整起案情在昨天下午到傍晚急轉直下。據了解,層峰對內政部原先無計可施只有允許復職及相關單位的處理,完全「無法接受」,在高人指點下,親自出手,祭出公務員懲戒法直接開鍘,讓李朝卿別無選擇,繼續停職。
一直堅稱依法行政的李鴻源,直到昨天下午兩點與媒體茶敘時,還說「四月三日下班前會以電子公文通知李朝卿(復職)」。媒體在昨晚記者會上詢問,從復職到停職出現大轉折,是否有接到府院指示?李鴻源說「沒有」。
李停職期間 仍可領2.6萬元半俸
李鴻源表示,因李朝卿所涉貪污案件多屬政府工程採購案,並高達一百餘件,所涉案件數量多且複雜,為確立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經考量各項因素之後,內政部將在今天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十九條規定,主動將本案移送監察院審查,並依同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以情節重大,續予停職。
李鴻源稱,上月廿七日收到李朝卿申請復職公文後,「就一直壓著未處理」,因為瞭解若依地制法過去四個案例(彭百顯、張燦鍙、蘇治芬、陳明文),此案要轉圜的空間有限,部裡法規同仁經過所有的討論後,最後認為公懲法是最適合的法條,決定後就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他強調,「已朝此方向規劃一、兩天了」,直到昨天下午才定案。
移送監院並停職 民選首長首例
媒體再追問上週到昨天白天內政部都仍堅持「依法行政」是要李朝卿復職,李鴻源回說「那是依地制法」;他強調,江揆擔任過內政部長,對法條很清楚,內政部有幾個初步方案後就向江揆報告,最後兩人同意採此方式處理。
李鴻源也說明,民國八十九年前嘉義縣長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移送監察院調查,經監院彈劾後移送公懲會,決定申誡一次;但這次把李朝卿移送監院調查並予以停職,「過去從未發生過,這是第一個案例」。
至於李會被停職多久?內政部說,要視監院調查結果而定。
監察院昨表示,接到內政部公文後,將請已在查李朝卿涉貪案的監委沈美真併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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