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台灣酒駕零容忍 世界最高標準 [罰款應按收入或財產比例計算.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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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酒駕零容忍 世界最高標準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刑法酒駕犯罪標準趨嚴,交通部也提高酒駕取締標準,都從13日生效。交通部說,台灣酒駕零容忍時代來臨,是世界最高標準。
今天新公布的「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05%以上,就構成犯罪,比現在規定還嚴,13日生效。
交通部也會同內政部修正道安規則,更嚴格規定各類駕駛人不得駕車的酒精濃度限制標準,同樣13日起實施。
交通部說,現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中酒精濃度達到0.05%,新標準為為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05%。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國顯說,台灣酒駕已進入零容忍時代,新修正的道安規則,已和日本一樣,是世界最高取締標準,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開車。
交通部今年1月1日起,已先針對3類駕駛人,實施新的道安規定,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的駕駛人及「職業駕駛人」。13日起適用各類駕駛人。
交通部去年修訂道安規則時,已將酒駕罰鍰提高,最高可罰新台幣9萬元。1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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