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鐵腕!拒酒測就強制抽血 [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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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拒酒測就強制抽血

中國時報【李明賢、陳文信、曾懿晴、唐嘉邦╱台北報導】
酒駕新罰則上路,傳出有人寧願拒測遭罰九萬元,也不願因酒測背上刑責,行政院昨為此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後祭出鐵腕,認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仍可逮捕疑似酒駕者並強制進行酒測;若民眾拒絕酒測,將透過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讓警察不需報請檢察官即可直接送醫強制抽血。
在修法未完成前,員警攔查,若發現駕駛有口齒不清、語無倫次等情況,又拒絕酒測時可先行開單舉發,之後若再認為有必要通報檢察官強制採驗抽血。
不需報請檢方 直接送醫執法
此外,日前檢察長會議作出「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法務部近日也將頒布全國各檢察署施行。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交通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已有共識,將盡速提案朝「不需檢察官同意,即可強制酒測」方向修法。法務部希望能在這次立法院臨時會會期通過修法。
現行法規僅針對「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者」強制送醫抽血,法務部將建議交通部修正為「拒絕接受或無法實施者」;意即民眾無論是否肇事,一旦拒測不僅馬上收到九萬元罰單,還會被送往醫療院所抽血,只要超標仍難逃刑責。
以訛傳訛 甭想花九萬免刑責
酒駕加重罰則新法上路,警政署統計全國警察機關在十三日至十六日執行酒駕攔查數據,共取締酒駕違規一二二七件,拒絕酒測居然高達一一一件。政務委員羅瑩雪昨表示,拒絕酒測,刑事責任依法論處,破財根本不能消災。她說,多數民眾以為拒絕酒測可以免除刑責,是以訛傳訛。
法務部檢察司研究後也認為,法令並無漏洞,當駕駛人拒絕酒測時,員警依專業判斷有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仍可依法逮捕並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送往醫療或檢驗機構採集血液鑑定,九萬元的行政罰與刑事責任通通躲不過。
重判與賠償 民間籲建立規範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副執行祕書洪文玲表示,針對單純、輕微酒駕者,政府或許可考慮採取預防性羈押或拘留等方式,既可讓酒駕者得到教訓,也能避免耗費大量社會成本。
正籌設台灣反酒駕協會的發起人張志銘認為,修法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否則就不會再發生酒駕撞死人的事。政府應成立反酒駕委員會,真正研究如何防制酒駕,提供被害人家屬補償及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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