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家住台北 被要求彰化就學 [2013/07.大安國中.人員不給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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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台北 被要求彰化就學

〔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李新接獲陳情,大安區吳同學從小生長於北市,由於父親擁有彰化自耕農身分,全家在北市租屋,吳生日前想從宜蘭私校轉回學區大安國中,卻五度被大安國中刁難,被告知應在彰化就學,形同教育人球,昨天經過協調,教育局才得以讓吳生就學。
李新說,吳同學父母離異,現在撫養人為生父、繼母,吳父又是家中獨子,繼承了彰化縣埤頭鄉農地,職業為自耕農,吳家在台北發展,只好租屋並讓小孩就學。吳家過去經濟較好,讓吳同學至宜蘭私立慧燈中學念國一、國二,後來家裡「出事」,才轉學大安國中。
不過,李新表示,吳同學轉學可謂一波三折,六月起大安國中前後協調五次。起初校方說,吳同學和法定監護人不是同一個戶籍,應在彰化就學;吳家出示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台北房租契約後,校方還當著小孩、父親及繼母面前,要求出示父母離異證明,又要父親出示農保證明,形同給予全家二次傷害。
最近暑假期間,國三小朋友們都在學校上輔導課,焦急的吳父希望小孩子可以上課,但大安國中拒絕入學,小孩只能在家打電動,無所事事。
罕見案例 已要求學區辦理
台北市教育局說,許多家長想遷入明星學區,透過租屋方式設戶籍,教育局通常會優先辦理擁有自有房屋的家庭,再者則讓有三年租約的家庭為優先。吳同學個案屬罕見案例,且大安國中非額滿學校,提出相關居住事實即可入學,已要求大安國中儘速辦理。
李新說,原本的學區查核機制,是要避免家暴家庭的親屬帶走小孩,但吳家已提出相關證明,校方卻還要百般刁難,教育局應檢討相關入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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