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電子報
◎ 羅朝雲洪仲丘案的癥結點是在士官兵犯錯後懲處的罰則是否適當,懲處評議會是否公平召開,禁閉室的管理是否正常合理,而不是廢除禁閉室後就不會再發生類似案件了。
這就像因噎廢食一樣,主政者為了平息民怒,轉移焦點,將矛頭指向禁閉室。試問,將來軍中監獄若發生類似案件,就要廢除監獄囉?那調皮搗蛋、違紀犯法的官兵該送何處?交給誰實施矯正教育?
軍中本來就是一個講求軍令如山、軍紀似鐵的團體組織,規定如何就該遵守,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犯錯處分,恰如其分,人員管理,層層管制。昔日筆者在軍中當監察官時,就常督導禁閉室、約談禁閉生,瞭解禁閉室管理是否正常合理,如有問題則當場糾正並限期改過,各級送禁閉的部隊長還得定期至禁閉室約談輔導;制度設計合情合理,本該不會發生如此離譜的事件,如今發生了,應從人員管理去徹底檢討才是,怪罪給一個無法出聲的禁閉室,這樣的思維,國軍怎會不出事呢? (作者為陸軍備役上校,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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