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龜山鄉台豐印刷電路工業公司繞流排放強酸性廢水,污染大坑溪,19日被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以染料投測追查到污染管線,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至少裁處26萬元,並責令立即完成改善;若再被查獲繞流排放,將予勒令停工。環保局指出,考量台豐公司係因廢水抽水馬達故障,導致未經由許可的放流口排放廢水,並非蓄意私接暗管偷排廢水,且廠方人員也立即修復馬達,並將涵管內殘留廢水回抽處理,故未予以停工處分。
環保局19日接獲民眾陳情,指稱大坑溪靠近民生北路一段附近常發現有顏色的不明廢水,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稽查人員徒步沿大坑溪巡查時,發現長春巷內的溝水確實有一段留有紫色廢水,經往上游追查,水質逐漸清澈,再往上追查,發現台豐印刷電路工業公司圍牆下有一水泥涵管排出廢水,立即採樣檢測,pH值僅1.3,屬強酸性廢水,隨即進廠稽查。
稽查人員進入廠內,廠內人員一度拒不承認。經稽查人員於廠內雨水溝,倒入紅色染劑追蹤廢水流向,證實水泥涵管紫色廢水與廠內雨水溝相通,再深入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調整池抽水馬達故障,導致電鍍廢水溢出洩漏至地面,再經由廠區雨水溝排入廠外溝渠,稽查人員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回抽至處理設施處理。
環保局表示,考量台豐公司係因廢水抽水馬達故障,導致未經由許可的放流口排放廢水,並非蓄意私接暗管偷排廢水,且廠方人員也立即修復馬達,並將涵管內殘留廢水回抽處理,故未予以停工處分。但已告誡業者和廠內環保專責人員,應加強廢水處理設備維護及緊急應變防範措施,如發現洩漏,污染環境,應即修復。倘再有類似情事發生,將依法重罰停工處分,絕不寬怠。
環保局除依法罰處,並追究該廠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的行政疏失,如經查證屬情節嚴重者,將報請行政院環保署撤銷其專責人員證書,五年內不得再請領該類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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