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林嘉東、羅添斌/台北報導〕自稱「蘭姊」的退役女軍官在九三軍人節出書揭露二十多年前在金門服役時遭長官性侵,致美滿家庭粉碎,身心嚴重創傷。對此,國防部指出,國防部並無「蘭姊」遭妨害性自主案相關卷證資料,籲請被害人儘速向有管轄權的地檢署提起告訴,以維權益。
法界︰已過追訴期
法界人士指出,妨害性自主罪在九十四年前,追訴期為十年;九十四年刑法修正後,追訴期延長為二十年。根據「蘭姊」自述,受害時間為廿餘年前,適用舊法,已超過追訴期。
蘭姊昨天在勵馨基金會陪同下,只戴墨鏡勇敢現身。她身世坎坷,童年時被父母寄養在親戚家,常被虐待毆打,在五歲時更遭兩個表舅及表姨丈輪流性侵。好不容易奮發求學,自國防醫學院護理系畢業,本以為可擺脫童年陰影,未料軍中潛藏更邪惡的狼群!
蘭姊自述,三十八歲任少校時獨自外調金門,剛到金門就遭同事的教授丈夫性侵未遂,之後更被王姓營長利用職權,在辦公室性侵。當時她身為護理軍官,卻恐懼不敢求助,獨自背負所有的羞愧與綑綁,返家後精神失常、惡夢不斷,多次自殺未遂,因自慚形穢,刻意疏遠丈夫,也為了不讓孩子看自己變成瘋子,她提出離婚並放棄扶養權。
在「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書中,蘭姊的女兒形容:「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沒母親」,蘭姊成為家中「消失」的媽媽和太太。隱忍近二十年,三年前才對女兒吐露性侵秘密,女兒接納她並帶她進教會,毀滅的靈魂慢慢被修補。一次活動中,蘭姊上門求助,手指勵馨服務摺頁的「性侵害」三字,獲社工協助,經歷一年療育,終能說出悲慘故事。
蘭姊︰國軍需要被改變
蘭姊強調,軍中長官仗恃權勢加害下屬案層出不窮,自己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她疾呼,「國軍真的需要被改變!」其他軍中性侵案應得到申訴和調查。
勵馨執行長紀惠容則說,性侵事件常隱藏在軍階之下,受害者幾乎不敢出面,因為就算出面申訴仍難以獲得正義伸張,須透過社會力改變軍中威權結構,終止軍中性侵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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