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陳情未果 大埔田地又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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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未果 大埔田地又遭殃

更新日期:2010/06/28 00:07 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位於竹科竹南基地的苗栗縣大埔里因為不願意在徵收土地程序有瑕疵的情況下,貿然繳交土地權 狀,再度遭到縣政府以怪手進入私人土地,破壞農田。
早在6月9日苗栗縣政府以「道路拓寬」的名義,第一次將怪手開進大埔居民的農田中大肆破 壞;22日居民北上至總統府前陳情,隨後再赴監察院希望司法能介入了解整起土地徵收案是否有違法之處。26日縣政府再度派怪手前往當地,以執行公務名義 「整地」。
當地居民朱太太說,下午3點左右,怪手開進田裡,他們趕緊報警,沒想到前後來了30多個警察,把民眾阻擋在外,每一位居民大概被 4、5警察圍著,不讓他們衝進田裡保護自己的財產。
現場還出現苗栗縣工務局局長和幾位工程師,朱太太向工務局要求看執行單,對方拿不出來, 而竹南分局表示這些土地已屬於縣政府,縣政府有權依法執行公務,當朱太太拿出土地權狀,證明土地屬於他們的,縣政府的人卻不敢看。
報警後, 警察雖先將怪手司機帶回鄰近公義路上的大同派出所,隨後立即放人,當朱太太向警員要求開「報案三聯單」時,警察卻不願意給,讓她懷疑警方想吃案。朱太太 說:「報警是要他們來保護,沒想到警察卻把我們擋住,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財產被破壞。」
附近居民憤怒地表示,難道這些警察家裡都沒田、沒房、 沒老人嗎?如果他們家裡的老人被這樣欺負,他們心裡怎麼想?「真的要逼我們去抗爭嗎?」朱太太說,縣政府要整地,為什麼不去整那些已經繳了權狀的土地,而 是拿這些明明還有爭議的開刀?
雖然已向總統府陳情,不過當天接受陳情的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副主任卜正珉,聽到縣政府再度開怪手強行整地後,無 奈表示,地方政府有其權限,總統府也不能干涉地方事務,「現在畢竟是民主法治的時代,根據地方自治法中央和地方各有其權責,不能隨意介入」。他強調已將陳 情內容與事由呈報,會在短時間內有結果。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詹順貴表示,地方分權根本是藉口,雖然政府不斷說程序合法,可是程序明明可 以做到傷害最小,他們卻不願意。詹順貴生氣地說,政府老說依法行政,但是法律除了表面上的文字以外,還有更深的內涵與精神,現在卻只看表面不重精神。
他 說,法學博士領導的國家居然會搞成這樣,民眾只能尋求司法協助,可是司法協助程序又很緩慢,最後就算得到遲來的正義,也不算正義了。他無奈地說:「一個總 統都沒有辦法保護人民,我們到底還要他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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