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聘約有如賣身契 教團痛批私校剝削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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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約有如賣身契 教團痛批私校剝削

新頭殼newtalk2013.11.04 楊喬皓/台北報導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許多私校以「更新聘約」為由,在聘書以及附約上增列許多不合理的條文,否則即以「不續聘」為由解聘教師,甚至在聘約上列有「言行不妥,有損校譽,即可解雇」等恐嚇教師的條文,嚴重危害教師工作權益。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也強烈呼籲教育部應趕緊介入調查,撥亂反正,還教師權益一個清白。
與會踢爆校方逼迫教師簽訂不當聘約的教師陳建華說,他任職的和春技術學院,在應聘階段要求老師除了簽署聘書本約之外,還要簽訂「附約」才可續聘。但附約卻對老師增列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如:要求老師協助招收日間部3名的招生績效、規定老師每週到校時數及地點、義務協助行政業務、老師要輔導學生取得至少5張證照…等等條款。
附約內容也針對每個老師而有所不同,其中也要求老師在「無法達成(條款)時同意自願離職」。其中聘書本約第38條甚至也規定「專任教師在校外散播謠言、詆毀校譽、誣告學校經查屬實,予以解聘」。
對此,陳建華無奈的表示,今日是冒著被解雇甚至遭校方提告的風險來參加記者會。他說,這些規定根本就不是為了提升教育品質,而是為了刁難老師任由校方予取予求。另外,據他所知,從去年至今已有20多位老師的續約中有出現附約,實際人數應該更多。
而任教於大華科技大學的教師陳育良也表示,校方自2年前開始以財政缺口為由不斷裁減研究費,並要求教師們「共體時艱」。但教師們發現校長在明知學生招收數逐年減少的情況下,卻還是大量招聘任職員支領乾薪,且其中多為校長的親友。今年3月校長聘僱的彭姓顧問也遭教育部舉發未授課卻支領高額講座費,並要求退還學校300多萬元,卻也遲遲未見償還學校。除此之外校長更執意花費2億7千萬建蓋新的學生宿舍,這些舉動都令教師們對所謂的「共體時艱」大為不滿。
陳育良也說,除了上述事件外,教師們也在今年的聘書中發現多了「如因校務經營及財務收支需要,經校務會議可調整教職員薪資」一條,也增列授課條件由校方調整等等條例,其中也更有「言行不妥,有損校譽,即可解雇」等。對此,他痛批分明有如要教師簽下賣身契。
對此,陳政亮也強烈指責,這樣的聘約有如戒嚴條款,校方聘約內容應要符合教師法,否則無效。他指出,教師法中嚴格規定只有在教師有犯罪、貪汙、性侵…等特定狀況下才能解雇教師。上述私校的種種的片面契約都明顯違法,因此,他也強烈呼籲教育部應該盡速的介入私校調查,並遏止這樣的雇傭歪風,以維護教師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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