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詩萍、陳璟民、洪友芳、黃佳琳、吳柏軒、陳彥廷/綜合報導〕經濟部昨晚公布「日月光廢水排放處理專案查核小組」訪視報告,指出日月光「無暗管偷排」,也無「偷海放」情形,對於十月一日日月光K7廠製水程序異常,導致鹽酸污染流入後勁溪,經濟部說,依取得資料判斷,認定本事件屬於「應變能力不足」。至於是否蓄意?經濟部態度低調,表示將由檢調單位來判斷。
是否蓄意 由檢調判斷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六名專家組成查核小組已完成訪視報告,結果說明,日月光十月五日因施工需要,將已處理符合排放標準的廢水,臨時改排海放,是依法定程序申請核准,無具體證據顯示暗管偷排情形。
至於十月一日日月光K7廠水質異常,加工處說,可確定的部分是因日月光設備故障,導致酸鹼處理出問題,進而污水排放異常,但依據取得的資料判斷,應屬「應變能力不足」。
高市環局稱污染明確
高市環保局主秘張瑞琿表示,日月光K7及K11廠設有環保局未許可的私設管線,而且廢水還排放到海中,污染事實明確。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高雄市環保局的處分書內容,包括十月一日日月光大量排放有毒廢水卻未通報、排放廢水含有嚴重危害人體的重金屬鎳、污水處理設備不完備等,不含當初爭議很大的海放管線內容。陳說:「依照證據說話,可見高雄也看見環保署的提醒了。」
日月光表示,全力配合高市環保局的指導,加上檢調正調查中,不便回應。此外,監委趙榮耀、錢林慧君昨天已申請自動調查日月光廢水案。
另一方面,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未登記工廠的輔導期延長三年至一○九年。立委丁守中痛批,許多地下工廠根本不申請合法登記,持續公然排放廢水,輔導期一再延長,只是延長污染排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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