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查「獨占定價」 又不處分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去年重啟調查中油、台塑化同漲油價案,改從獨占不當定價去查,近期結果悄悄出爐,公平會認定中油、台塑化確為獨占事業,但因有浮動油價機制,且從兩油商的定價也看不出來有追求違法的獨占利益,因此不予處分。
羅列三大理由 替兩油商開脫
立委與學者都痛批,馬政府啟動油電雙漲,薪資卻凍漲,近幾年來升斗小民叫苦連天,但公平會卻以不合理理由,幫業者說話,是在「騙三歲小孩」嗎?
中油、台塑化屢次同幅且幾近同時調漲油價,公平會前年先是以聯合行為進行調查,卻卡在浮動油價機制難以裁罰;去年在立委的要求下,改從獨占不當定價重新調查。近期調查報告出爐,一共羅列三大理由來替兩油商佐證並未構成獨占不當定價的違反。公平會認定,若要構成獨占不當定價,應是獨占廠商為了追求獨占利益,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對商品訂定不合理價格。而中油依浮動油價調價,受主管機關監控,就算台塑化跟價,與追求違法獨占利益情況有別。
另兩油商民國一百年起連兩年國內銷售汽柴油產品的利潤率皆為負值,從其汽柴油價格定價,很難認定有追求違法的獨占利益。
公平會在報告最後更引述國外例子,來合理化台塑化的「搭便車」行為;公平會認為,跟漲行為在美加紐澳及歐盟等油品寡占市場都看得到,中油及台塑化非特例,也非屬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
學者:成本不同 價格怎一樣
輔仁大學副校長陳榮隆批評,「三歲小孩沒學過代數也知道」,台塑化成本數值都跟中油不同,即使帶入公式,結果怎會一樣?且台塑化宣稱其銷售汽柴油價格是參考原油價格、船運費用及新台幣匯率等因素決定,若依此算,怎麼可能價格一樣?
立委:台塑化跟價 大賺其錢
他強調,美加歐盟雖是油品寡占市場,但油商都有很多家,不是只有兩家,根本不能拿來相比。
台聯立委許忠信也批評,中油經營績效不彰,高油價惡果由全民買單,台塑化卻跟價大賺其錢,公平會認定兩大油商無獨占不當定價,怎有辦法說服老百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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