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30度才開冷氣」 戶政所省電爆熱遭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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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度才開冷氣」 戶政所省電爆熱遭嗆

更新日期:2010/05/19 18:36 李汪勝
響應政府節能減碳計畫,公家機關規定,室內攝氏28度才能開冷氣,但花蓮的戶政事務所,卻要等到30度才有冷氣可吹,原因是縣府給的預算少,每個月雜支費17萬,但光電費支出,2個月就要8萬元,戶政事務所擔心沒控制好,開冷氣時間可能會超支,才會規定要30度才能開冷氣;但來洽公的民眾卻是熱得受不了,當場嗆聲。
民眾排隊等洽公,一手還得忙著擦汗,有的熱到受不了,直接坐在電扇旁邊吹風,想不透堂堂公家機關,室內溫度攝氏29度,卻開窗不放冷氣,讓民眾真的很火大。
戶政事務所人員:「先擦汗、先擦汗。」民眾:「沒關係啦,不用。」戶政事務所人員:「先擦一下比較好啦。」民眾:「不用、不用!」
民眾:「你請主任下來好不好,不干你的事。」民眾:「外面比較涼啊。」
對照室內外溫度,戶外攝氏高達32度,但至少外頭還涼風徐徐,整整低3度的戶政事務所,卻是悶不透風,每個人都心浮氣燥,民眾要求開冷氣,得到的回答竟然是「沒錢支付冷氣費,溫度要30度才能開」,只是室內溫度計顯示29度,距離可以涼爽就差那麼一度,還是無法通融?
戶政事務所人員:「我們不只是樓下1樓沒有(冷氣),2、3樓也都沒有開冷氣啊,2樓跟3樓更熱啊!」
民眾:「因為他說『沒有錢』,我說『沒有錢』?我是民眾,我幫你陳情!」
聽到是因為沒錢,才不開冷氣,民眾更是火冒三丈,直接寫陳情書,希望縣府還給民眾一個舒適的洽公空間。
戶政事務所說,因為他們是府外單位,所以給的經費比較少,每個月只有17萬的雜支預算,但總共3層樓的辦公大樓,2個月的電費就快8萬元,就怕付不出錢,只好把開冷氣的門檻,再往上調2度,變成30度;只是如何省錢又不得罪民眾?真的讓這裡的公務員,一個頭兩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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