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違建 4樓加蓋變7樓
更新日期:
2010/09/05 04:11
初查增建樓層確屬「違章」
這棟樓房距離學校僅數十公尺,鄰居有不少是補習班,放學時段滿街都是學生。民眾向本報爆料,這棟樓房原本僅有三層樓,最近卻違法加蓋至七層樓,日後若倒塌,誰能負責?爆料人質疑,這棟建築已增建得差不多,罔顧鄰居和大眾身家安全,若主管單位不主動稽核,發生意外恐怕責任難了,因此向報社舉發,盼相關單位積極重視。
屋主懂營造 自稱絕對安全
記者昨晚走訪將四樓改建到七樓的陳姓屋主,陳姓屋主表示,房子的使用執照是「四樓半」,而且他本身就是從事營造業,房子結構體絕對安全無虞,何況家人也都住在裡面,不會不顧安全。
台中縣政府工務處建管科科長賴宗達說,初步以地址查證,該建築僅具四層樓合法使用執照,若加蓋至七層樓,確實已屬違章建築,日後若查核換算容積率、建蔽率無法補照,要依法拆除;若能補照,則依違反建築法罰款。
不過潘吉齡教授分析,樓房在建築前,須經嚴密結構計算,再決定鋼筋等材料用量,因此不論該建物原本是三層或四層樓,加蓋至七層樓均屬「非常危險」等級,地震時恐怕也很容易倒塌。
若無法補照 須依法拆除
潘吉齡說,透天厝的一樓較少牆面支撐,僅靠樑和柱,力道較不足,違法增建會加重建物負擔,可能如九二一地震時,發生樓房一樓被壓垮慘狀;不過潘吉齡指出,部分屋主也可能在蓋房前,已私下規劃增建,建物結構是經演算才建築,可負荷增建,形成「違法卻安全」的特殊案例。
台中縣工務處長丁文進說,縣內違建很多,但縣府受限人力、經費,不可能逐戶檢視,多是經由民眾書面檢舉或查閱媒體,再進行違章查報,流程是由鄉公所查報後,經縣府複查,再通知屋主是否能補照,否則就依法拆除。
丁文進坦言,台中縣有七、八千件違章建築待拆案,但一年卻僅有一百二十萬元的拆除經費,全面執行拆除有很大困難,只能針對有立即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執行拆除,他強調,會持續追蹤調查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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