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捷弊案報導 告媒體 市府敗訴
更新日期:
2010/10/01 04:11
〔記者劉志原、陳璟民/台北報導〕壹週刊7月間報導「內捷弊案,郝市府人為疏失,險電死700人,馬英九違法開標損失400億元」,台北市捷運公司認為報導不實,向壹週刊求償1億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該報導經合理查證,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捷運公司敗訴;仍可上訴。
內湖捷運通車後狀況連連,旅客還曾因系統當機,被迫走在高架軌道上,此篇報導除指內捷有可能電死人外,還指出「捷運局為實現郝龍斌在今年六月底通車的承諾,前年就透過捷運局機電處人員,向龐巴迪公司暗示,若能提早半年通車,捷運局將滿足該公司所提出的物價調整」。
台北市府及捷運公司認為並非事實,由捷運公司提告求償,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該報導針對內捷問題進行評論,與公益有關,內容經合理查證,判捷運公司敗訴。
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沒有收到判決書,不清楚判決內容,目前沒有評論;市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說,等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研究因應之道。
內湖捷運通車後狀況連連,旅客還曾因系統當機,被迫走在高架軌道上,此篇報導除指內捷有可能電死人外,還指出「捷運局為實現郝龍斌在今年六月底通車的承諾,前年就透過捷運局機電處人員,向龐巴迪公司暗示,若能提早半年通車,捷運局將滿足該公司所提出的物價調整」。
台北市府及捷運公司認為並非事實,由捷運公司提告求償,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該報導針對內捷問題進行評論,與公益有關,內容經合理查證,判捷運公司敗訴。
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沒有收到判決書,不清楚判決內容,目前沒有評論;市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說,等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研究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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