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藍委:應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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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應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

更新日期:2010/09/09 03:02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雖然最高法院已經作出性侵七歲兒童以下應判重刑的決議,但民間司改團體昨天還是建議應該修改相關的法令;國民黨團昨天也表示,將修法將性侵十二歲以下幼童改為公訴罪,同時加重性侵幼童的刑度,並建議司法院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
最高法院前天作出決議,針對性侵七歲以下幼童者,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重罪判重刑。民間司改會董事、律師林永頌昨天表示,高院雖有統一解釋權,但基於罪行法定主義來看,相關犯罪刑責應由法律決定,如審案時僅以解釋或決議作依據,未來恐怕會在個案認定上發生困難。
他建議,性侵幼童是否要重判,最好還是透過修法解決較適當。
國民黨立院黨團也舉行召開記者會,痛批司法院已經變成「恐龍院」,法官判決出了這麼多問題,司法院卻仍不知檢討,也沒對問題法官作任何處理。
立委潘維剛表示,原本,朝野在去年就有共識要修改相關法條,但因司法院、法務部堅持不需要修法就能作罷。
她將在近日和婦女團體研商後提出修法版本,將性侵十二歲以下幼童列為公訴罪,並建議司法院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以免又因為個別法官的見解讓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與會的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表示,法務部將在本月十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彙整會中各界意見後再送十四日刑法研修小組討論。若決定修法,則會在最短時間內送案到立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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