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何智輝案檢察官涉貪 最重可撤職 [貪官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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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智輝案檢察官涉貪 最重可撤職

中國時報【楊毅╱台北報導】
前立委何智輝貪汙案中,爆出時任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林天麟,涉嫌受託向承辦檢察官刺探訊息及關說醜聞。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林確實曾接受何智輝十次飲宴,並和洪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等;監院昨通過彈劾,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撤職」處分。
林天麟是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三期結業,與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同期,關說案爆發後,去年九月調任南投地檢署檢察官。
監委痛批林天麟久受國家優渥待遇及保障,竟參與貪污被告不當飲宴,且與婚外女子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嚴重損及司法形象,若不予以懲戒,無以提振綱紀,維持司法信譽。
彈劾案文指出,林天麟遭監院約詢時竟辯稱「不知何智輝涉及多起貪污案件,只略知銅鑼案正由司法機關偵、審中」;但監委認為,說詞根本不足採信。
彈劾案文指出,九十六、九十七年間,何智輝遭高檢署查黑中心及北檢偵辦後,何委託高院法官蔡光治轉請林天麟刺探北院偵查消息及關說承辦檢察官。林應允幫忙,由於他和蔡是同巷鄰居,常以「丟垃圾」暗語,相約商討、交換訊息。
前年最高法院檢察署和調查局執行「正己專案」時,才查出林天麟與何智輝、蔡光治等人,分別在天成飯店、水戶日本料理等餐敘十次。林雖曾試圖對偵查訊息打探及關說,因得知承辦檢察官個性正直、且不熟識,遲遲不敢接觸。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昨以十二票對一票,通過監委劉玉山、杜善良提案彈劾林天麟,但僅透過網路公布彈劾案文,未依慣例召開記者會,也引發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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