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電)5月1日勞動節,1名疑因過勞癱瘓勞工的家屬今天在立委陪同下哭訴雇主不願負起責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劉建國表示,已提案修法雇主不法延長工時應負刑責。
1名在家電公司任職郭姓業務主管,5年前因每天工作超過16個小時,工時長、壓力大,有一天出貨時,突然暈眩,經送醫診斷為急性顱內出血、主動脈剝離、腎臟病變,目前仍癱瘓住院中。
郭姓主管的母親上午在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林淑芬、陳亭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2年前兒子經勞保局認定過勞職業病,但公司不買帳,不願支付薪資與賠償,公司負責人不曾到醫院探視,目前還與公司訴訟中。
劉建國說,台灣平均每13分鐘就有1件勞工安全與職業災害事件,勞工安全與職業災害法規破洞遲遲不補,行政院應將「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盡速送立法院審議;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所謂「責任制」,不讓雇主以此逃避加班費。
劉建國表示,他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台灣團結聯盟立委林世嘉等人提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修正草案,因為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傷病,列入雇主應提供設備或採取措施來預防的項目,並增訂刑罰,雇主不法延長工時,導致勞工遭受傷病或死亡應負刑責。
林淑芬要求中央職業災害鑑定委員會應由一名勞工代表參加,勞工單位發動勞動檢查時應該通知工會,才能真正落實勞動檢查。10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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