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呂雪彗╱台北報導】
依據行政院與立院藍委整合出的共識版,課稅標的仍維持政院版原先設計,富人、大股東一律都需核實課稅,以第一階段102~105年採雙軌並行課稅對象約2萬人,106年單軌制約4萬人。
政府高層表示,共識版課稅對象明確,需記帳投資人大幅減少。原政院版獲利400萬元以上的人,都要記帳,預估高達約20萬人,但整合版,在102~105年雙軌制約2萬人,即使106年後擴大範圍,只有所得最頂端約4萬人需自行記帳。
共識版維持政院版課稅標的,沒有扣除額,證交稅也不能抵。
在核實課徵方案中,股票成本以賣出日的交易收入減去成本後的金額,以平均成本法認定,作為課稅所得。在政院版中,投資人繳給券商手續費可做為費用扣抵,但立委賴士葆說,在協商中,未及討論這問題。
有人認為,股票利息所得應自淨所得額度剔除,但政院官員說,依綜合所得稅定義,綜合所得淨額,是以總所得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總所得內含原本利得息所得就已包括股票債券等股利項目在內,不可能剔除。
至於外界批評,整合版要求承銷10張以上的IPO股票,強制課綜所稅規定太嚴格,可能沒有海外企業願回台掛牌,不利經濟發展。以及IPO股票的成本認定,應否以面值10元為成本的爭議,賴士葆回應,他去年已主張IPO回歸最低稅負制,或許可以討論稅率是否降低,有討論空間,不排除未來再調整的可能,但仍要視其他立委是否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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