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扯! 法官疏失 白關490天 [白目的政府機關,發文不用先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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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法官疏失 白關490天

司法烏龍再添一樁!雲林一名廖姓男子,97年因贓物罪被判刑4年半,原定明年2月底刑滿,但今年3月因為縮短刑期提前出獄,但最近竟然收到法院寄來的裁定書,指他的犯行符合「減刑條例」,依法只要服刑2年3個月,法官判決疏失,害他被白關了490天。
出獄5個多月,廖姓男子雖然提早重獲自由,但心中沒有一絲喜悅,因為最近他收到台南高分院寄來的減刑裁定書,才知道自己被白關了490天,口氣中充滿無奈,現在還得要上法院、打官司,聲請刑事補償。
廖姓男子97年10月因贓物罪入監執行,高分院判刑4年半,原定明年2月刑滿,但男子在獄中表現良好,今年3月獲減刑提前出獄,不過其實他符合減刑條例,應該在99年11月就能出獄,因為法官疏失,讓廖姓男子平白無故被關了1年多。
裁定書指出,廖姓男子的犯行都在95年間,符合《96年犯罪減刑條例規定,依法可減刑二分之一》,換句話說,原本被判刑4年6個月,只要服刑2年3個月。
高分院指出,審理此案的法官都已經退休,無法得知當年判決,但強調廖姓男子聲請刑事補償,會依法辦理,不過正值壯年的廖姓男子,在獄中白白浪費490天的光陰,恐怕是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民視新聞鄭孝欽、顏孜育、翁英修雲林-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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