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 星期二

女老師性侵男學生 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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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師性侵男學生 遭彈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5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北部某國中前任體育組長涉嫌性侵未滿16歲的男學生,而當時的校長未善盡監督防治責任,兩人都遭彈劾。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趙榮耀所提彈劾案,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涉案女老師先前已被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高鳳仙說,這名校長雖然已退休、老師也已被解聘,但仍可給予懲戒,在兩人公務員生涯留下紀錄,讓所有狼師以及不負責任的校長有所警惕。
趙榮耀說,這名30餘歲的老師,涉嫌3次猥褻性侵未滿16歲的男學生,而校長任內該校2年內發生13起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其中3件是老師性侵學生,校長都沒有依法善盡監督、防治、通報、處理及調查責任。10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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