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陳揆肯定油電員工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幾成定局 [本來就坐得不穩,當然不敢多生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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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揆肯定油電員工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幾成定局

〔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林國賢、謝佳君、廖雪茹/綜合報導〕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一百年度可領最多四.六個月、三.六五個月的績效及考成獎金,雖然嚴重虧損獎金依然豐厚。行政院長陳冲昨在新竹雖說他充分了解民眾對中油、台電虧損,卻有豐厚年終獎金的不滿,但並未說會更改研考會的複核結果;且依過去慣例,複核結果幾乎已不可能變動。
虧損連連還發獎金
蘇:不符公平正義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表示,全國有一半的勞工領不到年終獎金,小學生要領取獎勵,也必須表現優秀;而中油、台電這兩家虧損連連的國營公司卻拿全國人民的納稅錢發獎金,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
陳揆在新竹表示,中油、台電的獎金是民國一百年的績效及考成獎金,並不是一百零一年的;一百年有油電凍漲的背景,以致中油、台電有些虧損,並不能反映員工的努力程度。行政院研考會有考核的標準,會將油電這些額外的負擔考慮進去,再估算到底是虧損還是賺錢。
油電虧損部分原因
陳揆:負政策任務
陳揆說,油電的員工都很努力,以台電為例,颱風時,電力很快就修復,反觀美國可能得等上兩週,證明台電員工努力做事;但依規定,台電負有政策性任務,如路燈補貼、學校補貼、離島補貼等,所以有些虧損不能怪他們。
據了解,不管初核或複核結果,中油、台水、台糖、漢翔考成獎金都是最高可領二個月的甲等,僅台電被評為乙等,也有一至一.八個月。
國營事業最高四.六個月的「年終獎金」,包括最高二.六個月、依營運成果發放的績效獎金,及最高二個月、視工作努力的考成獎金,其中績效獎金由主管機關直接核定;考成獎金又包括工作獎金、全勤獎金等不同評量,在主管機關初核後,由研考會召集經建會、主計總處、人事總處及行政院相關業務處組成複核小組複核,再送院長核定。
研考會等複核結果
歷任閣揆大都批准
依據慣例,歷來行政院長除國際金融風暴等特殊考量,曾退回調整考成獎金各等第的發放月數(甲或乙等的等第仍不會變動)外,幾乎不會更動複核小組的複核結果。
研考會主委宋餘俠昨受訪表示,複核小組前天開會,大致上尊重主管機關的初核結果,僅根據各項細部指標略微調整考成分數,但並不到影響考成等第的程度;複核結果前天下班前已送行政院,但陳揆尚未核定。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也說,複核小組已將複核結果提報行政院,但陳揆尚未核定。
雖然陳揆尚未核定考成獎金,但其實不少國營事業早就先以借支方式,領走大部分的績效及考成獎金。以中油為例,從去年到今年就已分三次因應農曆過年及暑假後開學,借走二.二個月的績效獎金及○.八個月的工作獎金。此一行之有年的做法曝光,在朝野立委的強力批判後,經濟部長施顏祥承諾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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