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管地不管人 休耕補助肥了誰 [有地不種.這是什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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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地不管人 休耕補助肥了誰

前言
台灣從一九八四年推動休耕政策,近卅年來,休耕土地面積成長了卅五倍,被領走的休耕補助高達一千三百多億元。台灣休耕補貼政策,不僅讓良田荒廢,「認地不認人」的制度更是一大漏洞,造就了「合法」的休耕大戶。聯合報今起一連兩天刊出調查採訪,從制度面與實務面探討台灣扭曲的休耕政策,提醒政府正視並解決這個有違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為台灣的農地保留活力與生機。
台灣實施近卅年的農地休耕補助制度,目前因「管地不管人」,只要持有農地,不管是否為農民都可領取補助,結果讓沒耕種意願的大戶,一年坐領數百萬元,形同變相補助「養地」。
休耕獎勵減半新制元旦上路,鼓勵農民至少「做一期休一期」,不要讓土地荒廢;土地仲介業者指出,如果現行補助政策不改,即使補助款減半,養地「合法」領取補助的不合理現象恐難絕跡,農委會希望新制活化農地的效果,勢必打折。
農委會一年花逾一百億元補助休耕,卻肥到非農民。立委丁守中日前指出,全台休耕大戶第一名在台東(土地所在、非戶籍),休耕面積達廿九公頃,以每公頃一年九萬元補助計算,每年可領兩百六十一萬元,五年領走一三○五萬元。
本報追蹤調查,除這名林姓大戶外,桃園縣還有一名土地開發公司負責人,申請休耕逾廿公頃,五年領走九九○萬元,但他受訪強調,「我是合法領取」。
二○○○年政府修改農業發展條例,不具農民身分也可買賣農地,大批非農民進入農地買賣市場;因此,養地者可以「不合理但合法」領取休耕補助金。
而且補助標準「管地不管人」,持有農地者不管是否為農民,只要農地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包括一九九四至二○○三年間曾種稻一年以上;曾休耕、轉作;或曾契作甘蔗,都可領取。
不合理的補助,除了造就千萬養地大戶的亂象外,宜蘭地區許多農地待價而沽,在還沒有蓋豪宅前,先建面積狹小的「狗農舍」,依法一樣可領取獎勵。「沒辦法,公務員只能依法行政」,宜蘭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康立和無奈表示。
「以前管地管人,現在管地不管人」,桃園縣農業局長曾榮鑑說,管地不管人遇上不守法或投機者,農地問題就會層出不窮;他認為農地應嚴格限制做農業使用,休耕補助減半新制上路,管地不管人的政策也應同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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